新華網 2012-12-09 11:14:25
本次多哈氣候大會對《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作出決定,要求發達國家在2020年前大幅減排并對應對氣候變化增加出資,中國代表團對大會結果表示滿意。
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8日在這里說,本次多哈氣候大會對《京都議定書》(簡稱《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作出決定,要求發達國家在2020年前大幅減排并對應對氣候變化增加出資,中國代表團對大會結果表示滿意。
解振華在多哈氣候大會主席、卡塔爾廉潔和行政監督機構主席阿卜杜拉·阿提亞宣布一攬子協議獲大會通過后對中國媒體記者說,本次會議上最受關注的《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將按預期于2013年開始實施,發達國家須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資金支持,在2010年至2012年提供“快速啟動”資金后,要繼續增加出資規模,到2020年之前每年出資須達1000億美元規模。會議還討論了2020年后德班平臺談判的原則、要素和框架,對談判的工作安排進行了總體規劃。
解振華說,代表團認為,多哈會議從法律上確定了《議定書》第二承諾期,達成了為推進《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實施的長期合作行動全面成果,堅持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維護了《公約》和《議定書》的基本制度框架,這是多哈會議最重要的成果。多哈會議把聯合國氣候變化多邊進程繼續向前推進,向國際社會發出了積極信號。
解振華說,需要注意的是,在多哈會議上,發達國家淡化其歷史責任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傾向進一步明顯,自身減排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轉讓技術的政治意愿不足,這是今后國際社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面臨的主要障礙。
他說,中方呼吁參加《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發達國家提高減排指標并完成國內批約程序,確保一個減排力度高、有法律約束力的第二承諾期。其他發達國家要在公約下承擔可比的減排指標。發達國家應就2013-2020年的資金支持作出明確的、更大幅度的承諾。
解振華說,氣候變化是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中方將繼續本著對本國人民和世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定不移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低碳發展,建設綠色中國、美麗中國,采取強有力的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內政策和行動,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建設性推動氣候變化國際談判進程,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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