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2-12-17 13:26:50
云南信托旗下的中國龍團隊脫離云南信托自立門戶,成立涌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模式特點在于未引入第三方投顧,由信托方自身的投研團隊自主管理;
深圳模式以私募作為投資顧問做出投資決策,作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主要起執行和監督作用;
上海模式主要是結構化產品,投資者分為一般受益人和優先受益人,作為投資決策者的私募機構在信托產品中擔當一般受益人角色。
“中國龍”團隊另立門戶
私募云南模式面臨終結
證券時報記者 吳昊
作為國內陽光私募主要組織形式之一的云南模式已走到盡頭。云南信托旗下的中國龍團隊脫離云南信托自立門戶,成立涌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一位中國龍投資團隊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新公司仍由原來的投研團隊構成,并沿用中國龍品牌,產品還是在云南信托運行,股權方面由新公司管理層持股,不再與云南信托相關,明年一季度前后完成股權變更。”
涌峰投資官網上的信息顯示,上海涌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設立于2012年7月,前身為云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資產管理總部的中國龍投資團隊,負責云南信托自主管理的證券類資金信托——中國龍系列信托計劃的投資管理和運營。
2003年8月云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中國龍資本市場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成為國內首個投資于二級市場的證券類信托產品,目前中國龍團隊管理的私募產品達到22只。Wind數據顯示,成立于2003年8月1的中國龍1期,截至今年12月7日,單位凈值為5.59,年化收益率達到20.23%,旗下多只產品年化收益也達到10%以上。不過,中國龍團隊旗下自2009年3月以來鮮有產品發行,即使是產品發行高峰期的2010年,中國龍投資團隊也沒有發行產品。
國內陽光私募有三種模式,分別為云南模式、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云南模式的特點在于未引入第三方投資顧問,而是信托方自身的投研團隊自主管理,有利于人才培養和風控。深圳模式,私募作為投資顧問是投資決策者,而作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主要起執行和監督作用,該模式體現風險共擔的原則,對投資收益享有一定比例的分成權,不需要參與認購該產品。上海模式主要是結構化產品,將投資者分為一般受益人和優先受益人,作為投資決策者的私募機構在信托產品中擔當一般受益人角色,一般受益人按一定比例投入資金,這部分資金作為保底資金,優先承擔虧損。牛市時,深圳模式私募更受歡迎,而股市低迷時,因募資困難,結構化的上海模式產品發行較多。
某私募人士指出,中國龍團隊的出走意味著云南模式走到了盡頭,管理層持股后,激勵機制會更到位,業務發展方面也會更加靈活,不過脫離原有平臺之后的風險水平和投資風格是否發生變化仍有待觀察。
一位信托業人士表示:“近些年信托業發展迅速,而二級市場持續低迷,權益類資產方面無法產生穩定利潤,因此多數信托公司不會把股票投資作為主業,一些信托公司也有此類自主管理自有資金或機構客戶資金的產品,不過近兩年也都相應縮減了管理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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