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1 00:49:56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隨著證監會放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后,保監會也準備允許保險公司參與基金銷售業務。
1月18日,保監會向各保險公司下發了《保險機構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銷售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可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征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今年2月1日。
對于保險公司申請基金銷售資格,保監會列出了多項硬指標,包括:注冊資本不低于5億元、最近3年連續盈利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上述門檻中“最近3年連續盈利”被視為難度最高的 “門檻”。2011年,全國100多家保險公司中只有40多家實現盈利,滿足“3年連續盈利”的更少,據此今年至少過半以上的險企或無緣參與基金銷售。
保監會放行險企銷售基金
上周五(1月18日),保監會向各保險公司下發了《保險機構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銷售規定》)。該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代理公司可以申請基金銷售,同時也對保險機構銷售基金提出了一些具體要求。
對于保險公司銷售基金,《銷售規定》要求,保險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5億元;償付能力符合監管要求;持續從事保險業務5個以上完整會計年度,最近3年連續盈利;有專門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該部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于該部門員工人數的1/2;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于30人等要求。
對保險經紀公司、保險代理公司銷售基金的,《銷售規定》要求,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公司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高管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等。
此外,保監會還要求,保險機構使用的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應當符合證監會對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的有關要求。同時,對于歸集的基金銷售結算資金應當與保險機構自有資產進行有效隔離。此外,保監會還禁止保險機構或者銷售人員接受基金投資人用于基金投資的現金,而要求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
過半險企或無基金銷售資格
允許保險公司銷售基金,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可以提升營銷員的收入,而對于基金公司來說則可開拓新的銷售渠道。
而中國平安是業內的一個標桿企業。中國平安2011年年報顯示,平安大華首只基金募集資金的63.3%均來自于交叉銷售。平安集團的交叉銷售主要是指平安集團旗下各子公司相互銷售其集團內其他公司的產品。
對于參與基金銷售的保險公司其注冊資本要求5億元,目前絕大多數保險公司均可達到,對于償付能力一項,目前國內90%以上的保險公司其償付能力也都處在150%的水平之上的。但是要求連續3年盈利,卻讓不少保險公司感到“頭痛”。
據《每日經濟新聞》此前的報道,按國內100多家非上市保險公司公布的2011年的年報顯示,國內100多家非上市的保險公司中僅有40多家是盈利的,這些虧損的公司包括:天安財險等。即便算上幾家上市的,也有一半以上的保險公司在2011年是虧損的。這也意味著,今年內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保險公司將不能滿足連續三年盈利要求,或無緣2013年的基金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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