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3-02-25 10:28:32
目前渣打銀行、大華銀行、花旗銀行三家外資行已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并向證監會提交基金銷售牌照申請材料。
外資行申請基金銷售牌照終于有新進展。證券時報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新修改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有望近期正式實施,目前渣打銀行、大華銀行、花旗銀行三家外資行已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并向證監會提交基金銷售牌照申請材料。
一位負責籌備基金銷售業務的外資行人士表示:“目前材料已經上交,正在做一些資料的補充和調整,但要正式拿到牌照,仍需等相關修改法案正式生效。”
據另一位外資行人士表示,半年多以來已與有關部門進行多次溝通,2月份還就申報資料進行更新,涉及銀行背景資料、資金規模大小、后臺系統建設、合作的基金種類和風格等方面,一直在為申請基金銷售牌照基金做準備工作。
據了解,機構申請基金銷售資格需首先向證監會遞交基金銷售資格申請書面材料,證監會首先進行材料齊備性審核,接受申請后的審核期為20個工作日。從獨立第三方基金銷售申請牌照的經驗來看,順利的話通過現場檢查后兩個月左右申請機構可以拿到基金銷售牌照。
業內人士分析稱,近日傳出有關修改法案有望于近期正式推出的消息,部分外資行上報資料是在搶首批基金銷售牌照資格,當然這也會承擔一定風險,如果未來一個月內相關修改法案尚未正式施行,申請很有可能被否決,而這意味著一段時間內無法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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