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1 00:40:21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劉衛琰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劉衛琰 發自北京
3月20日,工信部、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 《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該《辦法》對于乘用車燃料消耗量的計算法則,電動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等車型不僅享受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按零計算的優惠,并按5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
這意味著,企業如果生產了一些電動車、燃料電池在內的車型,其將降低企業整體的燃料消耗量。
《辦法》指出,企業生產或進口的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純電動驅動模式綜合工況續駛里程達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按零計算,并按5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低于2.8升/100公里(含)的車型(不含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按3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其他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按實際數量核算。
全國汽車乘用車聯席會副秘書長崔東樹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以上對于新能源車的燃料耗值計算規則來看,新能源車將集中受益,新能源的生產和銷售也將被進一步推動,而這也是該《辦法》出臺的重要目的之一。”
同時他補充道,目前,雖然我國一直在極力推動節能和新能源乘用車的發展,也出臺了系列政策,但是由于SUV等大排量車型將給經銷商和廠家帶來較大的利潤,因此如果單純遏制此類車型的發展,也違背企業追求利潤的意愿。
有數據顯示,從2009年~2012年,我國SUV銷量同比增幅均高于全國乘用車市場,2010年此類車型的銷量同比增幅甚至達到80%以上。不僅如此,目前SUV車型已經成為不少乘用車企業最重要的利潤。
然而,根據《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實施時間以及限制標準的相關要求,2015年我國乘用車產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100公里,2020年將至5.0升/100公里。
“為了提高車企的積極性,同時推動節能減排目標盡早實現,《辦法》將鼓勵新能源作為制定核算辦法的重要原則之一。”崔東樹表示,這就意味乘用車企業能夠銷售更多的新能源汽車,也將能夠銷售更多的“利潤車型”。
“目前來看,我國大部分企業要想通過《辦法》受益依然具有較大的難度。”有業內人士指出,“這主要是因為目前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車的普及率太低。如果這類車型不能盡早推向市場,該《辦法》的目的則將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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