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3-03-26 14:59:23
作為資本市場的“把門人”,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需要歸位盡責,時刻擦亮眼睛,保持對財務異常信息的敏感度,防范利潤操縱。
過完這周,不少投行人士或許可以歇口氣了,持續了近一個季度的IPO在審企業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自查階段將告一段落。實際上,確保擬上市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準確是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的職責所在,核查應成為中介機構的日常工作,而不僅是某一階段的工作。
此次專項檢查劍指發行市場一直被詬病的財務信息失真、虛假及欺詐發行上市。近年來,國內外經濟形勢復雜多變,我國經濟結構調整轉型,這些因素均不同程度地影響到企業的經營狀況。企業經營有波動十分正常,關鍵在于要如實披露,客觀表述。為強化和狠抓首發公司財務會計信息披露質量,檢查中介機構勤勉盡責情況,證監會對IPO在審企業的財務報告集中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專項檢查工作要求在審企業及有關中介機構均應作自我檢查。
對IPO在審企業的財務報告,不僅要有專項檢查,更要建立日常的“體檢”機制,以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
監管部門多次提出,新股發行審核要從對盈利能力的實質性判斷,向以信息披露為中心轉變。這一轉變有個前提,就是發行人的財務信息必須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這是保障IPO在審企業信息披露質量的基礎和前提。
真實、準確、完整的財務信息披露,使新股發行價格能夠真實反映公司價值,才有利于資本市場定價功能的正常發揮。這也是保護投資者知情權、投資者決策權的前提和基礎,有助于推動上市公司完善投資者回報機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發行人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應依法承擔財務報告的會計責任、財務信息披露的披露責任,確保招股說明書披露的財務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過,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難免有發行人粉飾業績、包裝上市,希望通過虛假披露惡意圈錢,綠大地就是典型例子。
在綠大地案中,綠大地在招股說明書和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報告中虛增資產、虛增業務收入。由于聯合證券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綠大地在招股說明書中編造虛假資產、虛假業務收入,四川天澄門律師事務所在綠大地欺詐發行上市時未勤勉盡責,未在法律意見書中說明其工作相關情況,未對綠大地相關資產的取得過程進行完整的核實。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未勤勉盡責,未發現綠大地為發行上市所編制的財務報表編造虛假資產、虛假業務收入,從而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
種種失職,使得綠大地通過包裝順利上市,但最終沒有贏家,公司負責人身陷囹圄,相關投資者損失慘重,相關中介機構也被證監會根據證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處以最高幅度的處罰。
因此,作為資本市場的“把門人”,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需要歸位盡責,時刻擦亮眼睛,保持對財務異常信息的敏感度,防范利潤操縱,切實履行對發行人的輔導、盡職調查和保薦責任,嚴格按照執業標準出具審計報告、審核報告和其他鑒證報告,切實提高執業質量。
對于中介機構幫助發行人過度包裝、合謀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應該嚴厲打擊,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借助司法力量,堅決打擊欺詐上市、惡意造假等違法行為。(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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