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3-03-30 13:23:46
《意見》提出,在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工作中,優先選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成效顯著、風險管控水平較高的商業銀行,進一步拓寬小微企業貸款的資金來源。
中國銀監會日前下發《關于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提出多項措施加強正向激勵,督促商業銀行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意見》提出,在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工作中,優先選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成效顯著、風險管控水平較高的商業銀行,進一步拓寬小微企業貸款的資金來源。
《意見》鼓勵和引導商業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進一步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加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建設、管理和資源配置力度。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只能為小微企業提供相關服務,嚴格遵循“四單原則”。
積極服務小微企業且成績優異的銀行可以在設立分支機構方面獲得優待,銀監會表示,如果小微企業授信客戶數占該行所有企業授信客戶數,以及最近六個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額占該行企業授信余額達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商業銀行,原則上東部沿海省份和計劃單列市授信客戶數占比不應低于70%,其它省份應不低于60%,各銀監局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可允許其一次同時籌建多家同城支行,且不受“每次批量申請的間隔期限不得少于半年”的限制。
資本管理方面,根據銀監會新頒布的新資本管理辦法,在權重法下對符合“商業銀行對單家企業(或企業集團)的風險暴露不超過500萬元,且占本行信用風險暴露總額的比例不高于0.5%”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適用75%的風險權重,在內部評級法下比照零售貸款適用優惠的資本監管要求。
監管部門還將引導商業銀行根據小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金融需求特點,由單純提供融資服務轉向提供集融資、結算、理財、咨詢等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商業銀行在提升風險管理水平的基礎上,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抵質押方式,研究發展網絡融資平臺,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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