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3-04-18 15:20:42
日前,保監會針對保險機構信用風險評估方法和信用評級等發布“問題解答”,規范了保險公司投資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等多類投資產品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
在資金運用渠道放開放活,為保險公司創新投資產品、提高投資收益率打開空間的同時,保監會逐漸加強對保險機構的償付能力監管,確保市場穩健運行。日前,保監會針對保險機構信用風險評估方法和信用評級等發布“問題解答”,規范了保險公司投資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等多類投資產品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
《問題解答》一是規范了識別投資資產信用風險的評估方法,允許保險公司采用內部評級法和外部評級法評估投資資產的信用風險;二是適當提高了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三是明確了投資新政中新增的多類非保險金融機構發行金融產品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查詢信托產品)、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以及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工具等;四是明確了未上市企業股權投資基金和股指期貨等新增權益類投資產品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體現了股指期貨的杠桿化風險暴露和風險緩釋效用;五是重新規范了保險公司各類境外投資資產的償付能力認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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