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2 01:23:35
每經編輯 整理
4月2日,人社部同時發布兩份關于企業年金的文件,即第23號文件《關于擴大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23號文)以及第24號文件 《關于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24號文)。企業年金再度被市場關注,而在企業年金高端論壇的會議現場,眾多基金管理人對此也進行了深入的解讀。
兩個文件 四大變化
工銀瑞信基金副總經理 潘永偉
這兩個文件做了四方面總結,產品范圍的擴大、投資比例的拓寬、產品的創新、信息更公開。
投資范圍擴大
對機構而言,最直接相關的便是23號文中把銀行理財、信托計劃、基礎設施、債權計劃和特定資產管理計劃納入其中,如此便可充分發揮銀行、信托、基金、保險的各自優勢。但在投資比例上還是分別有所限制,企業年金基金投資于各類權益類品種的資產,合計不能超過總資產的30%;參與股指期貨只能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如投入信托、基礎設施債權計劃、銀行理財產品、特定資產管理計劃等應從計劃層配置,且合計不能超過整個計劃資產的30%。
上述規定讓各投管人能發揮各自優勢,讓客戶更滿意。憑借可投資合同必須包含明確的“受益權轉讓”條款的信托、至少是省級以上政府批準的基礎設施債權計劃、保證收益類和保本浮動收益類的銀行理財產品、優先級的特定資產管理計劃等這些安全程度相對較高的資產,可為年金投資提供一個很好的緩沖墊,解決了原來產品的投資方向僅限于二級市場,其收益頻頻受制于此的被動狀況。
對客戶而言,已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大型企業可發行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和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并將此計劃應用于企業自身的企業年金計劃投資上,使得大企業內部的一些好項目得以成為企業年金的投資對象。
“目前,保監會等監管機構都放寬了對基金公司、保險公司、券商投資范圍的限制,與此同時,社會保障部和“三會”共同會簽通過的23號文,使得企業年金也能有機會充分享受到大資管時代的紅利。”潘永偉在圓桌論壇上表示。
投資比例拓寬
投資比例上,文件中將固定收益的投資比例放寬到135%,而之前是100%,扣除5%的流動性后,剩下95%去做投資。放寬后,在同樣滿足5%的流動性需求后,還有130%可用于投資。潘永偉認為,這更有利于發揮債券的回購作用,適當提高債券杠桿比例,可進一步提高投資收益。而一年期以內的定期存款也可計入到5%里,這樣也可提升這一塊的收益。
客戶選擇權增大
24號文的出臺,主要是圍繞養老金產品設計方面,使得企業年金的投資從以前的直接投資于二級市場,轉變為可通過購買養老金產品參與投資。客戶可投資適合自己風險偏好的養老金產品。這一點對于中小企業客戶是很大的利好,可解決單個投管人“疲于奔命”,管理多個組合時不易同時保持相同的關注度,從而不能保證業績一致性的問題。
未來的客戶,將通過選擇養老金產品來選擇投資管理人,即未來的競爭將主要反映在產品層面上。
24號文中對養老金產品劃分為五大類:貨幣型、股票型、混合型、固定收益型、名稱中明示投資方向的固收型產品。投管人可結合自己的歷史經驗去設計產品,通過人社部審批后在市場上進行銷售。這在模式上是一個很大的創新,未來投管人吸引客戶的賣點,便是用過往的產品業績,通過設計出能展示出自己獨特優勢的產品,讓客戶通過選擇產品而選擇自己。
信息披露更透明
未來各家投管人的當年及歷史收益率都會公開,在人社部的網站上,會公布單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收益率的情況。投管人需在各自官網上定期公開自己所管理產品的整體收益率和養老金產品的收益率情況,這會使其更重視自己所管理年金產品的收益和排名情況。
信息的公開,也使得客戶更傾向于選擇有著優秀歷史業績,以及有獨特亮點的投管人,從而形成“馬太效應”,使優者更優、強者恒強。
企業年金投資需把握四策略
海富通基金總經理助理 何樹方
我國企業年金雖已有20年的歷史,但真正啟動投資運作,是始于2005年國家頒發第一批管理人牌照。
各基金魚貫入市,先后經歷了股改大牛市、2008年大熊市以及2011年“股債雙殺”,各投管人也在牛熊輪回中逐漸成熟起來。總的來看有以下幾方面需要把握。
一、企業年金也被稱為“第二養老金”,其資金性質決定了其投資策略:安全第一。國內目前的管理方式,是參考西方發達國家DB(收益確定型)與DC(繳費確定型),兩相結合的一種混合管理方式。但企業員工目前并不能自主選擇何種產品,而是由法人受托機構或年金理事會代為遴選。
二、適度收益。目前在企業年金市場上常用兩個指標:三年定期存款利率、通脹率CPI。以兩數據為基準,將推導出一個適當的收益率。按規定,養老金不能100%投資于A股,PE或其他流動性欠佳的資產 (信托、債權計劃、理財產品)及國債,而要力求靈活、平衡。
三、穩健投資。近年我國股市波動性明顯加大,而隨著債市擴容,信用債、可轉換債等數量的增加,不排除出現類似情況。而吸取前車之鑒,有效降低產品凈值的波動幅度,就變得非常重要。
四、可持續性。一家專業投管人,業績不能曇花一現。有的投管人為博取高收益,忽視風控,甚至不惜違規違紀,這些都不是企業年金投資所追求的。
以上四方面,知易行難。對專業投管人而言,從產品設計、投研體系,以及風險管理、人員獎懲機制等方面都應系統配套,相應也對我們投管人提出了考驗,但這也正是我們所追求的目標。
吸取國外年金發展經驗
中信證券資產管理部副總裁 向肅一
國內企業年金的發展尚處于發展初期,參照國外經驗則成為不可或缺的部分。
國外企業年金之所以得以迅速良好的發展,主要得益于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廣泛的投資范圍。美國“401K”計劃在獲稅收優惠前,發展并不理想。目前美國60%以上的家庭擁有401K,而此比例在稅收優惠政策出臺前尚不足20%。
稅收優惠是推進401K計劃的源動力。401K退休計劃是美國80年代對原有制度進行改革的產物。其享受的是國家稅收優惠:存入時暫時不用交稅,取出時才交稅,而期間的增值部分不用交稅。員工可選擇所青睞的401K基金,包括最保守的貨幣市場基金,到波動和收益都較高的新興市場基金。但無需諱言,2008年其總虧損額一度近2萬億美元,部分基金凈值下跌竟70%,許多即將退休的老人其個人賬戶虧損過半。如此大的虧損,使得他們也意識到,年金在資本市場波動較大時應該更多地投資于債券。國外的經驗教訓表明,特別是在市場波動較大的時候,債券不失為一種較佳的選擇。
我國企業年金,投資于海外市場等尚欠火候:投資環境不夠成熟;并非所有的投管人都具備相應的投研、風控能力。而相關政策的逐步出臺,我國的年金投資會像國外一樣得到長足的發展。
養老金產品有利于雙向選擇
富國基金總經理助理 許欣
4月2日,人社部發布24號文件。文件規定,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可發行養老金產品,其類型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固定收益型和貨幣型等。其中“后端集合模式”的推出,對于投管人、委托人和受托人來說都是一件好事,有利于“各取所需”、雙向選擇。
24號文出爐前,企業年金主要是以單一計劃和集合年金為主,集合計劃主要針對前端,設立企業年金的主要是一些國企和央企。主要原因是設立企業年金的前提條件比較苛刻,加上運管成本較高,很多中小企業無緣于此。但也為中小企業參與提供了可行通道,并降低了資金運營的成本。
24號文出臺后,一個最大的變化就是從傳統的前端向后端轉移。投管人可根據資金的特點去設定適合的“定向”產品。
我們覺得有幾個很大的好處。首先,投管人在整個年金運管中的地位得到加強,投管人可根據自身的特點設計一些符合自己能力的產品,分別銷售。而對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來說,可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結合市場環境選擇適合自己的計劃。
未來的養老金產品無外乎三大類:一是混合型;二是類屬型;三是定向型,這也可滿足一部分客戶特定的對風險、收益的要求。
(本版稿件由每經記者整理)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