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7-02 18:40:39
每經記者 張靜 發自西安、渭南
渭南市前官員名下企業收攬長安銀行渭南分行(原渭南市城市信用社)3.5億不良資產一事,有了戲劇性的結果。
7月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渭南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兼具國資委職能)獲悉,渭南市政府將零元收購渭南恒盛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盛實業)100%股權,將其交由渭南市國資委管理,雙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正在辦理工商變更手續。
對于以上“零價格”轉讓,渭南市工信局相關人士表示,恒盛實業注冊時雖為私企,但一直在渭南市政府的監管下,其法人代表王淼齡去年就打報告要將其交回,渭南市政府常務會議對此討論后,交由國資委具體操作,最終確定以上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工信局人士還稱恒盛實業實際由渭南城市信用社(長安銀行渭南分行前身)主導成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兩者關系亦較為“親密”,雙方都在同一座大樓辦公,且工作人員曾相互交叉,除了王淼齡為渭南城信社顧問,渭南城信社前監事長,長安銀行渭南分行紀委書記王世海(時任副行長)則被聘用為恒盛實業的監事。
當地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分析稱,恒盛實業若實際控制人為渭南城信社,由后者主導成立,3.5億不良資產剝離就是左手換到右手,則涉嫌虛假剝離不良資產。與此同時,長安銀行官方人士則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強調稱,上述資產處置與長安銀行并無直接關系,“渭南城市信用社3.5億不良資產處置的時候,長安銀行的重組文件還都沒下來,我們只是將其重組好的資產接過來。”
“零價收購”私企歸國有
據《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道,3.5億不良資產置于恒盛實業名下近5年之久,對于公司是否收回,當事方渭南市政府面臨諸般尷尬和困窘,亦未有明確表示。
然而,據記者昨日(7月2日)從渭南市工信局獲悉,渭南市政府將“零價格”收購恒生實業100%股權,將其由私企變更為國企,交由渭南市國資委管理。
對于零價格的收購方式,上述工信局人士表示,恒盛實業雖然注冊的時候為私企,但是實際上它一直在渭南市政府的監管之下,剝離下來的3.5億不良資產也是政府的,王淼齡去年就向政府打報告要交回恒盛實業,對此渭南市政府1月21日常務會議上亦研究決定,將其收回交給渭南市國資委。
“常務會議后,市政府就將收回恒盛實業的事情交給我們具體操作,我們這邊就與王淼齡去談,談股權轉讓的事兒,最后決定王淼齡零價格把恒盛實業100%股權轉讓給我們。”工信局人士稱。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目前渭南市國資委已經和恒盛實業簽了股權轉讓協議,正在辦理工商變更手續。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恒盛實業未收回國有之前,3.5億不良資產已經置于王淼齡個人公司近5年之久,期間催收貸款的收益以及公司的賬目收支如何處置和監管?
面對記者的疑問,上述工信局人士則回應稱,恒盛實業在收回時渭南市審計局會對其進行審計,“我們現在只是談股權收購的事兒,還沒接受公司,等審計局報告出來了再看。”
事實上,盡管渭南市政府已經明確表示將恒盛實業收回國有,讓其輕松不少,但渭南城信社“土地置換不良資產”中,1000畝國有土地的出讓程序違規和土地證照問題依然懸疑,記者多次前往長安銀行要求查看土地證,但是長安銀行方面駑定表示其有土地證,但卻拒絕出示。
對于以上土地違規問題,記者亦向陜西省銀監局發去了采訪提綱,陜西省銀監局相關人士對此則回應稱,其只是負責監管“土地置換不良資產”過程,保證該過程真實有效,而前期土地違規的問題,以及后期不良資產歸屬的問題,并不在其監管的職責范圍內。
資產剝離疑“左右手互換”?
事實上,記者注意到,恒盛實業與長安銀行的關系絕非緣淺。
據《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道,恒盛實業法人代表王淼齡,其身份為前渭南市委常委、秘書長,渭南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此后擔任渭南城信社名譽顧問。
不僅王淼齡在渭南城信社任職,渭南城信社人員亦與前者有人員交叉。據記者獲取恒盛實業聘用書顯示,公司聘用王世海為公司的監事,此據長安銀行渭南分行工作人員確認,王世海的身份則為長安銀行渭南分行的前副行長。
“王世海現在分管分行的黨群工作,目前的職務是紀委書記,但我們沒聽說過他還在恒盛實業兼職監事。”上述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事實上,不僅王世海在恒盛實業任職,據記者了解,長安銀行渭南分行亦有其他工作人員在恒盛實業工作幫助其催收貸款。
對此,長安銀行渭南分行相關人士則表示,在信用社重組初期,確實有信用社的工作人員協助恒盛實業催收貸款,是因為工作交接的原因,擔心恒盛實業對于業務不熟悉,由信用社的人帶領其催收貸款。
而記者前往恒盛實業采訪時,其工作人員亦告訴記者,“目前公司除了外聘的人員,現在仍然有渭南分行的工作人員幫助其催收貸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恒盛實業的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和渭南分行均在同一棟大樓。
對于恒盛實業與長安銀行渭南分行頗為“親密”的關系,據王淼齡稱,此為渭南城信社與恒盛實業簽訂的委托協議,由渭南城信社全權負責不良貸款的催收。
上述工信局相關人士亦稱,恒盛實業實際由渭南城信社主導成立,當初渭南市政府將剝離不良資產全權交給渭南城信社去做,然后渭南城信社研究成立的恒盛實業。
當地不愿具名的律師則分析稱,恒盛實業若實際控制人為渭南城信社,由后者主導成立,3.5億不良資產剝離就是左手倒右手,很有可能涉嫌虛假剝離。
對此,長安銀行渭南分行方面則回應稱,渭南城信社重組期間,其是有人員在恒盛實業兼職,是渭南市政府任命的,但是2009年7曰31日長安銀行接管其資產后,長安銀行都要求兼職人員退出了。
對于渭南城市信用社重組期間,上述3.5億不良資產處置事宜,長安銀行官方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強調稱,上述資產處置與長安銀行并無直接關系,“渭南城市信用社3.5億不良資產處置的時候,長安銀行的重組文件還都沒下來,我們只是將其重組好的資產接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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