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3-07-16 09:01:39
昨日,中國政府網刊發了《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全文(下稱“《意見》”),提出到2015年總裝機容量達到3500萬千瓦以上,將此前的規劃目標一舉提高了75%。同時,《意見》就并網、電量收購、補貼、土地政策逐一細化,為分布式光伏項目、電站投資開發提供了多重保障。
光伏行業期待已久的一攬子扶持政策終于落地。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國內光伏應用市場的“春天”已經來到……
重量級光伏扶持政策出爐
“這應該是國務院首次就光伏行業出臺如此具體的扶持意見。”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趙玉文昨天在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稱,之前國務院的扶持意見都僅限于原則、精神,但這次有了具體措施,“對光伏行業當然非常好。”
《意見》提出,2013至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1000萬千瓦左右,到2015年總裝機容量達到3500萬千瓦(35GW)以上。這一目標大大高于之前的規劃。此前的《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將2015年光伏裝機目標定為2000萬千瓦。
“35GW是國家能源局此前提過的一個建議目標,市場也有傳聞,而這次通過國務院政策正式出臺,對行業當然也是很大鼓舞。”趙玉文說。
Solarzoom一位分析師向記者稱,35GW以上的裝機量已經為未來一兩年的光伏裝機留足了操作空間,預計后續配套文件將出臺。同時,這也是最近兩年來國務院第一次以光伏為命題出臺的正式文件,有助于提升光伏的戰略地位。
解決電站開發商后顧之憂
作為國內啟動光伏應用市場的重要方面,光伏電站建設在此次出臺的《意見》中多次被提及,并獲得多項突破性的利好。
《意見》規定,“根據光伏發電成本變化等因素,合理調減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和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上網電價及補貼的執行期限原則上為20年。”
“自我國2011年8月正式發布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以來,始終未明確該獲批電價的執行年限。實際操作過程中,電站的售電協議也是一年一簽。這是首次明確提出20年的電價及補貼執行年限。”國金證券(600109)新能源與電力設備行業分析師姚遙說。
在他看來,電價支付年限的明確具有重大意義,將有利于提高光伏電站投資收益模型的確定性和可靠性,從而使光伏電站資產的證券化成為可能,并將能夠吸引更多追求穩定收益的資金來進行光伏電站的投資和運營,有利于解決目前我國光伏裝機持續增長所面臨的資金來源和退出渠道不足兩大難題。
另一方面,他認為,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的提高將是后續最值得期待的具體政策之一,基金規模的擴大是光伏發電補貼能夠及時發放的保障,也是提高電站運營商投資積極性、使裝機增長能夠具有持續性的保證。
趙玉文則提到,光伏發電一個月結算一次意味著光伏電站每個月可以回款,解決了電站開發商的后顧之憂。
《意見》規定,“對光伏電站,由電網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招標確定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與發電企業按月全額結算”。
最后,在土地支持政策方面,《意見》也為大型地面光伏電站敞開了大門。
分布式發電前景可期
今年2月以來,全國各地不斷涌現出個人投資分布式光伏項目并網發電案例。此次發布的《意見》再度明確,要大力開拓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的態度。鼓勵各類電力用戶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方式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明確落實了電網企業和地方政府的責任,從而為分布式光伏并網發電掃清了一系列障礙。根據要求,電網企業要保障配套電網與光伏發電項目同步建成投產;要確保光伏發電項目及時并網,全額收購所發電量;簡化分布式發電接入的一系列程序。分布式光伏發電全部電量還將納入全社會發電量和用電量統計,作為地方政府和電網企業業績考核指標。
不僅如此,《意見》還提出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將建立由電網企業按月轉付補貼資金的制度。中央財政按季度向電網企業預撥補貼資金,以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另外還將通過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擴大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模,支持光伏發電發展需要。
新能源行業分析師表示,此次出臺的支持政策力度遠超預期,尤其是確定了電網公司等主體的責任,政策更具可操作性。
原文:http://news.hexun.com/2013-07-16/156166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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