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4 00:44:09
除了社保繳費基數上調帶來的“痛感”,細化至社保單項中的養老保險,其費率的高企讓國內中小企業感受到了壓力。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除了社保繳費基數上調帶來的“痛感”,細化至社保單項中的養老保險,其費率的高企讓國內中小企業感受到了壓力。
昨日 (7月2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北京市某企業員工朱小圓展示的社保繳費記錄單上看到,以2012年下半年為例,在申報的月繳費工資額1869元的前提下,她所在企業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金額為2242.8元,平均每月373.9元,繳納費率20%。今年4月,社保繳費基數的上調,使得上述20%費率給企業帶來的 “負擔”進一步加重。朱小圓所在企業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金額從原有的373.9元/月攀升至963.2元/月。
“在我國五項社會保險費率中,主要是養老保險費率偏高。而其他四項社會保險費率之和在12%左右,在世界范圍內處于中等偏上水平。”有人社部官員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中小企業發展受限
據相關統計顯示,我國社會保險的繳費率在全球范圍內處于高水平之列。僅看基本養老保險,我國企業與員工加起來所占工資基數比例達到30%,遠遠高于美國12.4%的水平。
我國養老保險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籌資組成,并形成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框架。目前中國城鎮職工按照工資的8%繳納養老金并建立個人累積賬戶,雇主按員工工資總額20%繳納養老金,并由政府建立基本養老金統籌賬戶。
而在基本醫療保險費率方面,單位為6%左右,職工個人為2%,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費率原則上按照當地企業和職工個人費率之和確定;失業保險費率單位為2%,職工1%,農民工參保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單位費率在0.5%~2%之間;生育保險單位費率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
昨日,一名社保專家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根據自己曾做過一項調研顯示,以北京市為例,有超過50%以上的企業認為自己的企業人力成本高企,尤其是養老保險等社保費用繳納負擔沉重。
對企業而言,利潤最大化都是企業生產經營的主要目的。利潤率是考量一個企業經濟狀況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指標。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作為人力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影響著企業利潤率。
如果由于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負擔加重導致了人力成本提升,而企業總收入不變,相應的物耗成本、稅金、增值稅及費用都沒有因人力成本的變化而有所改變,企業最后結果只可能是降低其本身利潤率。
有業內人士擔心,在這種情況下中小企業發展將明顯受限,這一點在人力成本高企的高新技術企業中表現尤為明顯。
中央統籌亟待完善
“須盡快推進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企業繳費率的改革,適度下調企業費率”,上述社保專家指出,否則勢必會削弱中小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具體來說,如果能夠盡快調低養老保險企業繳費率,就能降低企業的負擔,增強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升企業參與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對社會統籌賬戶資金的收入產生有利影響,杜絕企業逃繳、漏繳、拖繳等情況。“更重要的是,要想促進我國養老費率改革,須從制度層面發力,完善中央統籌層次”。他說。
對此,人社部曾解釋稱,我國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度模式,即在確保當期支付的基礎上,再為未來積累一部分資金,據此確定的費率自然比只保證當期發放要高一些。
而且,各國的國情差別很大,社會保險的籌資規模受人口結構、制度模式、覆蓋范圍等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比如,許多發展中國家社會保障項目很少、覆蓋率很低,所以費率也低;有的國家盡管社會保險繳費比例不太高,但通過一般稅收或征收社會保障稅來籌資支付某些社會保障待遇,這沒有計算在社會保險費率標準之內。所以,僅僅簡單地對比社會保險費率很難反映各國社會保險籌資規模的全面情況。
當然,“要想促使企業社保費率結構的改革,僅僅依靠簡單對繳費比例的高低進行增減是不夠的,中央還須盡快出臺細則配套措施來保證制度運行的持續性發展”。上述社保專家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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