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6 00:47:18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王一鳴
每經記者 王一鳴
昨日(8月25日)15時,上海證券交易所 (以下簡稱上交所)通過微博平臺舉行“2013年第十六次媒體通氣會暨首次網上新聞發布會”,《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官方渠道參與了對上交所提問。
當日,上交所新聞發言人(以下簡稱發言人)就記者提出的上交所在光大證券“8·16事件”中采取了何種監管措施、為何在交易異常后沒有采取臨時停市措施等問題作了回答。發言人答問時表示,光大證券“8·16事件”中系錯量而非錯價交易,對是否為錯量交易,短時間內較難判斷;同時,目前對于異常交易只能事后處置,無法進行有效預防。
三大理由未臨時停市/
昨日,發言人在網上新聞發布會伊始,對光大證券本次自營交易異常事件及交易期間所采取的措施作了概括性介紹。
針對有媒體記者提出的在8月16日當日發現交易異常后,交易所為何沒有采取臨時停市措施的提問,發言人表示,這是基于以下三點考慮:
第一,現有法律依據不充分。上交所采取臨時停市主要針對的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系統入侵等造成的無法正常開始交易、無法連續交易、交易無法正常結束等情形。而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難以歸為上述情形。
第二,市場必要性不突出。因“8·16事件”異動時間較短且市場傳聞眾多,原因待查,臨時停市的事由和必要性一時難以判斷,且當日系股指期貨合約交割日,如臨時停市對期貨市場影響較大。
第三,參考了境外市場在類似情況下很少啟用臨時停市措施這一通行做法。發言人表示,2005年12月8日東京交易所瑞穗事件、2012年5月18日美國納斯達克臉譜事件、2012年8月1日美國紐交所騎士資本事件和2013年8月20日高盛事件等,相關交易所均未臨時停市。
未發提示公告因“烏龍指”盤中難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事件發生后,交易所沒有采取主動發布提示性公告的方式進行處置,而8月20日高盛錯單事件發生后紐交所發出了警示公告,外界因此對上交所處理方式存疑。
發言人表示,“8·16”事件的異常特征預警信息是累計漲幅,但其每筆申報無論價格還是數量均在《交易規則》所規定范圍內,被系統接收并瞬間成交。同時其巨量買入訂單未出現虛假申報撤單情形。
發言人稱,由于訂單價格錯誤相對容易判斷,因此對于錯價型“烏龍指”交易,相關交易所通常會及時發布提示公告。但由于對訂單數量錯誤的異常交易,交易所在短時間內難以判斷是否為其真實交易意愿或“烏龍指”操作,因此對于類似光大證券這樣的錯量型 “烏龍指”交易,相關交易所通常不作特別公告。
發言人坦言,由于事發突然,加之各種傳聞較多,故在當日14時19分光大證券正式公告前,交易所掌握的信息并不全面,在當時情況下以交易所名義在盤中查明、定性并公告,確有難度。
此外,發言人還表示,從境外經驗看,幾乎所有交易所都不對證券交易進行前端控制,只嚴格要求市場參與人在交收日承擔交收責任,違者事后追責。但由于各種因素影響,證券公司仍有可能發生超出其資金實力和相關監管要求的交易行為,雖然上交所具有預警指標能及時發現異常交易,但畢竟是在成交達成后,只能進入事后處置環節,無法進行有效預防。對此上交所將研究完善相關風險的前端防控。
稱有必要抓緊研究股票“T+0”交易/
在昨日新聞發布會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出了交易所對例如光大證券“8·16”這樣的明顯異常報單行為,為何沒有設置預警機制的問題。
發言人對此表示,由于所有券商自營以及經紀業務訂單都通過交易單元、報盤機“混合”進入交易所主機,因此在交易所主機的前端控制層面目前尚難以對逐筆訂單就自營或經紀業務予以區分。
發言人表示,光大“8·16”事件的發生,讓交易所深刻感受到市場各方對交易所提出的更新要求。下一步上交所將認真研究、論證前端預警機制的可行性,結合國內市場以中小投資者為主的市場特點,把握交易系統的穩定性、安全性與運行效率的平衡,利用不斷進步的技術,努力滿足市場發展對交易所提出的新要求。
此外,發言人還表示,從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體現市場公平性角度出發,未來有必要進一步抓緊研究論證股票“T+0”交易制度。
發言人還表示,截至8月23日(上周五)收盤,光大證券相關賬戶未有減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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