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9 00:47:29
每經記者 周以軒 岳琦 發自成都
在新修訂的《旅游法》剛剛實施之際,旅游業行業協會涉及壟斷被查引發業界關注。
昨日(10月8日),記者從國家發改委官網獲悉,9月底國家發改委對三亞、麗江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案件進行了查處。其中,麗江市旅游協會旅行社分會牽頭組織八大旅行社集團統一報價、統一分配返傭的行為,被認定違反《壟斷法》。云南省發改委依法對麗江市旅游協會旅行社分會罰款50萬元,八大旅行社集團總計被罰款334.6萬元。
麗江市旅游協會秘書長彭福宗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們認為合理的東西,可能有些是觸犯了相關法律。”協會確實對一些法律條款的掌握運用不恰當。對此,有業內專家認為,行業協會應該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增強自己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才能對市場發揮有利影響。
相關協會被罰50萬
根據國家發改委披露的詳細信息,為了統一對外報價等事宜,麗江市旅游協會旅行社分會曾多次牽頭組織當地八大旅行社集團開會協調。并于2009年、2010年簽訂了旅行社行業自律協議,統一了接待旅游團隊的對外報價。
國家發改委還指出,2011年、2012年麗江市旅游協會旅行社分會還組織各旅行社簽訂了《合作經營協議書》,在各旅行社之間實施收入二次分配,即按照約定的市場份額比例,分配從各旅行社收入中提取的旅游綜合服務費、景點返傭、古城維護費返傭等收入。兩年間,各旅行社共計實施收入分配24次,共計分配金額2.27億元。
“國家發改委的定性是準確的,我們參加了整個檢查活動。”麗江市發改委副主任王菊秋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為抑制旅游業無序競爭,需要采取一定措施。
國家發改委認定,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的有關規定,屬于達成并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嚴重限制了各旅行社之間的價格競爭,特別是實施收入分配導致吃 “大鍋飯”的平均主義現象,遏制了旅行社的競爭活力。云南省發改委依法對麗江市旅游協會旅行社分會處罰50萬元,八大旅行社集團總計被罰334.6萬元。
“我們已經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通知,接受了處罰并按要求整改到位。”彭福宗對記者表示,價格聯盟在發改委檢查后就解散了。但彭福宗也表示,統一價格是違反了法律規定,但是有些問題可能是市場供求關系的原因,部分企業也要求政府或行業協會管一下價格的問題。
行業協會被“特別關注”
《旅游法》10月1日實施前后,恰逢國內旅游旺季。國家發改委選擇此時在全國旅游熱點地區展開專項檢查,并在國慶假期前向社會公示意味明顯。
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旅游行業價格行為專項檢查。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會同海南、云南等地價格主管部門查處了一批旅游購物店、旅游賓館、旅行社締結業內價格同盟,旅游購物店實施價格欺詐,旅行社實施低價傾銷 (零負團費)和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典型案件。
9月29日,國家發改委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查處結果,并稱已責成海南省物價局、云南省發改委依法對查實的39家涉案單位進行了處罰,共計罰款1800多萬元。
水晶和螺旋藻虛假優惠打折,三亞購物店、麗江旅行社締結價格同盟,零負團費及高額返傭等旅游行業頑疾被國家發改委詳細通報。國家發改委稱,海南三亞、云南麗江旅游市場暴露出來的零負團費、價格欺詐、價格串通等問題,反映出旅游市場“明規則未行,潛規則盛行”。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發改委對行業協會參與價格違法給予了特別關注。上述查處結果顯示,“特別是一些行業協會組織經營者實施固定價格和劃分市場的壟斷協議,嚴重限制了業內的有效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利于旅游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行業協會需回歸本位
行業協會作為一種互益性的自律組織,是維護本行業利益的自治機構。反壟斷法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本章禁止的壟斷行為。”雖然有法律規定在前,但近年來國內涉及行業協會組織壟斷的案例仍然層出不窮。
7月29日,國家工商總局對外發布12起壟斷案例。其中9起系有關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涉案領域涵蓋保險、旅游等行業。此前被媒體稱為“旅游行業反壟斷第一案”的西雙版納州旅游協會、旅行社協會涉嫌壟斷一案,也在其中。
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局長任愛榮也曾對媒體表示,反壟斷案件公布平臺公布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行業協會涉及壟斷協議問題比較突出。
“全世界的行業協會都容易出現行業壟斷。”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毛壽龍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行業壟斷中行業協會通常起到組織價格協議的作用。
“實際上就說明,行業組織發育不完善,水平不高,不懂法。”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表示,因為行業組織必然會形成合力,要信息共享,要聯合。有時候可能沒有分清聯合和壟斷之間的區別,對相關法律的了解不夠。
麗江市旅游協會秘書長彭福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印證了這樣的說法。他表示,“我們認為合理的東西,可能有些是觸犯了相關法律,協會確實對一些法律條款的掌握運用不恰當。”
但在行業協會壟斷案件頻發的背后,癥結并不在于對法律的了解不完善,而是在于行業協會身份定位。劉思敏表示,國內的行業協會,很多表面上是社會組織,實際上扮演了“二政府”的角色。如果今后還是只作為政府的延伸,行業協會就會名存實亡。
行業協會的作用大多被認為是補充政府職能,管理法律不明確地帶。對此王菊秋對記者表示,現在新的《旅游法》出來了,有一些問題就相對明確而有法可依。比如不能返傭不能強行購物,旅游團隊要星級酒店才能接待,不能進行價格欺詐。但《旅游法》落實有一個過程,作用會慢慢地體現出來。
對旅游協會來說,面對 《旅游法》等各項法律法規的逐漸完善,如何才能繼續發揮自身的作用成為焦點。劉思敏認為,“加快與政府脫鉤的進程,回歸行業自治組織的本質。在現有法律框架和市場環境下,讓行業組織發育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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