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3-10-24 09:53:28
“積極引導民資設立各類金融機構,研究制定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試點方案,已上報國務院?!弊蛉?,浙江省副省長朱從玖在杭州邀請國內主流財經媒體座談會上透露,《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草案)》已經提請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浙江詳解溫州金改進程
《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草案)》已經提請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積極引導民資設立各類金融機構,研究制定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試點方案,已上報國務院。”昨日,浙江省副省長朱從玖在杭州邀請國內主流財經媒體座談會上透露,《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草案)》已經提請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當日,朱從玖介紹了溫州金改一年多來的工作進展,并總結了溫州在推進民間融資管理地方立法、引進民資壯大金融機構、加強信用體系建設等七個方面取得的成績。值得稱贊的是,目前溫州啟動股改企業172家,完成40家,改制企業正在積極籌備上市和到區域性資本市場掛牌。
“溫州金改確實取得不少成績,但更需要多做一些突破性改革。”溫州金融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岳彩申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對于民間借貸應該采取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策略,因為只有在激勵的背景下,民間借貸主體才會主動登記借貸信息,在了解民間借貸信息的基礎上,溫州金改才能找到突破口。
“建議采取優惠政策,鼓勵民間借貸主體到溫州民間借貸服務中心登記,比如給予主動登記的民間借貸主體更大幅度的借貸利率范圍;或者給予主動登記的民間借貸主體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岳彩申建議。
據記者了解,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向各級人民法院發出的《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對于超出上述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四倍利率可能帶來的風險,岳彩申建議,在主動登記的民間借貸行為中,在考慮商業可持續性前提下,可以適當放寬利率幅度。
“這些傳統的法律規制方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能有效引導民間資本優化配置,也難以防范民間借貸可能產生的風險,存在明顯的失靈現象,削弱了民間借貸治理的效果。”岳彩申強調。
岳彩申建議,從法律制度的整體架構分析,規范民間借貸必須正視我國民間借貸的現實發展狀況,充分考慮其信息約束條件的雙重性,轉變民間借貸法律治理的傳統思維,引入激勵性規制的理論范式,以建立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多方合作博弈機制為核心,選擇市場準入、區域競爭、稅收減免、價格上限、信息保護、主體身份轉換等激勵規制工具,優化法律制度設計,構建差異化及多樣性的規制機制,形成科學的法律激勵結構,引導民間借貸主體積極追求法律規定的目標,促進民間資本合理流動,有效防范民間借貸風險。
長期以來,我國法律主要依賴禁止、限制、打擊等命令控制型法律治理模式,規范民間借貸并防控其可能帶來的風險。
“實際上,民間借貸早就超過上述保護范圍。”岳彩申認為,與其讓此類民間借貸行為“地下存在”,不如擴大其浮動范圍,讓其主動登記。
自2012年3月28日國務院批準設立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并確定改革的十二項主要任務至今,溫州金改已經一年半時間,截至目前,溫州民間借貸服務中心幫助成交14億元,雖然成本和風險有所降低,但14億元的規模與民間借貸規模有相當大的差距。記者 左永剛
原文鏈接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10/24/c_125589172.htm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