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2 01:30:01
11月27日,財政部舉行2013年全國政府采購工作網絡視頻會議,財政部副部長劉昆表示,政府采購將從注重節資防腐向實現 “物有所值”轉變。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11月27日,財政部舉行2013年全國政府采購工作網絡視頻會議,財政部副部長劉昆表示,政府采購將從注重節資防腐向實現 “物有所值”轉變。
政府采購專家谷遼海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認為:“物有所值”的概念雖然與國際接軌,但現有法律框架很難實現這個目標。
采購市場尚待完善
目前,我國政府采購形成了以“集中采購為主、分散采購為輔”的采購格局,并確立了以公開招標為主要采購方式的交易模式。
劉昆認為,我們不少采購結果并沒有實現“物有所值”的目標,不少公開招標反而出現被操控現象,另一方面,公開招標法定時間最快也需40多天,采購效率低的問題飽受社會詬病。
政府采購的不規范,使得高價采購現象也屢見不鮮。劉昆說,除了政府高價采購問題,企業及產業部門又集中反映采購市場低價惡性競爭問題,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不利于產業發展。“高價”與“低價”現象充分說明了政府采購的市場規則并不完善。
目前,我國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并存的格局,部分地方在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中,實行的“一委一辦一中心”的管理體制。
劉昆認為,這與政府采購法規定的“管采分離”原則不符,大大限制了采購監管部門的監管能力。“各級政府財政、審計、監察等監管部門過多關注對采購過程的監管,也導致了監管力量的分散。”
在劉昆看來,政府采購無論是在結果評價還是活動的規范上,都尚未達到制度的預期目標。
谷遼海認為,當前政府采購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信息公開,沒有第三方的監督管理機制,這也就導致了采購不規范、高價采購現象突出等問題。而事后監督的審計,很難起到預防資金濫用的現象,“我們對采購需要從頭到尾的監督。”
目標轉向“物有所值”
劉昆表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要實現“四個轉變”。其中在制度目標上,要從注重節資防腐向實現“物有所值”轉變。
“物有所值”是政府采購主管部門第一次提到。谷遼海說,物有所值是歐美普遍實行的采購標準,這種引進有積極意義,但要面臨監管等問題。
劉昆解釋說,我國現階段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把節約財政資金和預防腐敗目標放在突出位置上,過多強調“完全市場競爭”與采購程序限定,輕視對采購需求與驗收的管理,這不僅導致目前政府采購效率不高且質量無法保障,也弱化了其他經濟社會目標的實現。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叢虎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政府采購首先是要節約財政資金遏制腐敗,但同時政府采購又承載著許多的政策功能,“因此采購價格不是說越低就越好,小企業就沒有大企業或外資企業的價格優勢和技術優勢,而我們需要扶植國內的某些產業。”
劉昆也提到,借鑒西方“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購理念,就是要調整政府采購制度的管理重心,保障實現政府有關經濟社會政策目標,就是要改革監管方式,從根本上提高行政效能。
由于扶植政策不僅在國家層面,各部門、各地方也提出了自己相應的扶持政策,這使得采購扶持政策與公平競爭原則難以平衡。
如何保證政府采購物有所值?谷遼海認為,“物有所值”雖然與國際接軌,但現有法律框架很難實現這個目標。“如果缺乏相應的法律體系,提物有所值則容易成為高價采購的保護傘,為腐敗提供空間。”
王叢虎認為,當前最迫切的是需要在采購環節進一步公平透明化管理,其中目前成立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只要是財政出的錢,都要拿到公共交易平臺上去,并在同一場所實現技術的監督和管理,慢慢實現整合政府采購資源。”
谷遼海說,目前政府采購的目標設計,首先應完善《采購法》,政府采購是個龐大的工程,不是財政部一家能夠推動的,涉及太多的部門,而我們現在的監督機制是平級監督,難以發揮真正的監督作用,因此在監督方面也需要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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