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3-12-17 08:44:38
新版《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放開準入門檻
⊙記者苗燕○編輯孫忠
作為中國銀行業非金融機構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金融租賃公司近年來發展迅速。截至今年9月末,全國23家金融租賃公司總資產9560億元,近六年年均增長率89%。
為進一步促進金融租賃公司的健康發展,銀監會近期修訂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不再設主要出資人
《辦法》的最大亮點是對出資人制度進行了重大調整。不再區分主要出資人和一般出資人。此前,《辦法》規定主要出資人出資占比應在50%以上。凡是符合條件的境內外商業銀行、境內制造企業、境外融資租賃公司、其他境內法人機構以及其他境外金融機構等五類機構均可作為發起人設立金融租賃公司。
不過,發起人中應該至少包括一家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制造企業或境外融資租賃公司,且其出資占比不低于30%,以利于發揮其在金融業務管理和租賃物運營等方面的專業優勢,促進金融租賃公司平穩健康發展。
重點解決金融租賃公司資金難題
金融租賃行業是資金密集型行業,資金不足是困擾金融租賃公司發展的主要難題。據業內人士介紹說,金融租賃公司大致需要3-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夠回收資本。而從外部籌集資金的難度不僅大,而且成本高。
《辦法》重點就解決金融租賃公司的融資問題開出了藥方:允許其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增加其資金來源;“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修改為“轉讓融資租賃資產”,轉讓對象不再局限于商業銀行;允許其使用自有資金開展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但比例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20%。
而為滿足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及提高流動性管理水平的需要,《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發行金融債券、開辦資產證券化。此外,還允許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業內人士認為,這些措施對于有效解決金融租賃公司的融資難題會有一定程度的緩解。
將實施分類頒牌制度
銀監會非銀部主任李建華表示,銀監會將引入分類頒牌制度,業務范圍與經營管理水平掛鉤。
《辦法》將金融租賃公司經營范圍分為基本業務和升級業務,融資租賃業務、接受承租人的融資租賃保證金、向金融機構借款等都屬于基本業務范圍;而經營狀況較好、風險管控能力較強的金融租賃公司,依據相關規定可單獨申請開辦業務,如發行金融債券、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資產證券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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