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0 01:10:56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田文會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田文會 發自北京
幾經修改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 (試行)》(以下簡稱 《辦法》)終于在昨日(2月19日)正式公布,并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與去年10月公布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 (試行)》(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相比,《辦法》對外資行放寬了要求,與中資行一視同仁,即只要是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資產規模在2000億以下,都不適用新增的流動性覆蓋率指標(LCR),而此前《意見稿》中對于外資行不論規模都適用這一新指標。
某銀行資產管理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據了解,按上述《辦法》,四大行流動性覆蓋率指標都超過100%。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辦法》制定的背景包括近年來“部分商業銀行出現資金來源穩定性下降”等情況。而近期令人關注的是今年1月份人民幣存款減少9402億元,同比少增2.05萬億元。
對此,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對記者表示,銀行資金來源有多種渠道,(存款減少)對于銀行流動性是否產生影響,銀行會去測算,監管層也會去了解。
另外,此次《辦法》中,傳統的流動性指標存貸比仍然存在,75%的要求未變化。前述某銀行資產管理部人士稱,目前業內分成了取消和保留兩派,而隨著LCR等指標的使用成熟,存貸比有可能會退出歷史舞臺。
外資行監管要求放寬/
算上此次正式稿,《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已經有三個版本。2011年和2013年分別有一個意見稿出臺。
此次《辦法》和《意見稿》相比,改動很少。其中值得關注的一個變化,是附件中對于新增指標LCR的適用銀行。
《意見稿》規定,“資產規模小于2000億元人民幣的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不適用流動性覆蓋率監管要求”,《辦法》則修改為“資產規模小于2000億元人民幣的商業銀行不適用流動性覆蓋率監管要求。”
上述接近監管層的人士稱,資產規模小于2000億元人民幣的外資銀行也不需適用流動性覆蓋率指標,而在《意見稿》中是沒有區分的。
《意見稿》第三十條中“商業銀行應當定期測試優質流動性資產的變現能力,確保其具有足夠的流動性,并避免在壓力情景下出售資產而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必要時應當加大測試頻率。”但在《辦法》中已經刪掉。
不過,《辦法》在涉及融資管理的第二十五條中,在《意見稿》的“并定期評估市場融資能力”后面加上了“和資產變現能力”。相比而言,這方面的要求更模糊。
上述接近監管層的人士稱,這對于銀行和市場是比較新的做法,征求意見時,銀行覺得的要求比較高。由于巴塞爾也是針對的優質流動性資產,因此在附件“關于流動性覆蓋率的說明”中保留了優質流動性資產變現的要求,前面就處理得比較模糊。
業務關系存款對銀行影響大/
雖然《辦法》今年才正式實施,不過很多商業銀行在去年就已經執行并上報LCR這一新增指標。
農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劉江榮處長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LCR對銀行影響主要在于IT部門基礎設施和銀行資產負債配置。IT部門要開發出一個新的系統對現有財務數據進行處理。
對銀行影響最大的業務關系存款,《辦法》規定,在計算現金凈流出量時,業務關系存款的折算率為25%,而非業務關系存款的折算率高達40%。折算比例相差比較大。按照規定,如果不能認定哪些是業務關系存款,以及如果不能認定同一個賬戶中除了業務關系存款之外的多余資金,那這部分所有的存款都要視為非業務關系存款。
對此,銀行覺得識別難度大。上述某銀行資產管理部人士稱,去年銀行在操作中對此感到很模糊。關于業務關系存款,《辦法》附件中有明確定義,是指商業銀行為非自然人客戶(滿足本辦法規定的小企業客戶除外)提供清算、托管和現金管理服務所產生的存款。
但上述某銀行資產管理部人士稱,還是有不容易界定的地方。
上述接近監管層的人士稱,監管層今年也將幫助商業銀行一起來做好這方面工作。按規定,商業銀行對業務關系存款的認定應當經銀監會認可。
劉江榮認為,上述差異可以增加銀行為客戶提供服務的能力,增加業務關系存款,降低資金流失概率。
由于零售存款和小企業存款有更低的折算率,業務關系存款的界定主要針對大企業存款。上述某銀行資產管理部人士稱,他們一般界定活期存款是有業務關系的,客戶考慮到貸款等業務因素,遇到壓力情況下可能不取走,而定期存款則界定為無業務關系的,雖然暫時不用,遇壓力情況很可能會被取走。
目前,銀行會計科目沒有區分業務關系存款和非業務關系存款,銀行負債方科目比較粗。上述某銀行資產管理部人士稱,如果能通過現有數據,測算出相關指標,將來銀行不一定必須修改財報科目。
《辦法》中,傳統的流動性指標存貸比仍然存在,75%的要求也未變化。
關于存貸比,上述某銀行資產管理部人士稱,目前業內分成了取消和保留兩派,這涉及到修法,納入或者不納入。不過,該人士認為,隨著LCR等指標的使用成熟,存貸比有可能會退出歷史舞臺。
還有臨時性的辦法是加大存貸比的分母,此前有業內人士稱,以前未計入分母的同業存款有可能會被計入存貸比分母。
上述某銀行資產管理部人士認為,去年流動性緊張時,出現一定危機的銀行,恰恰是存貸比接近紅線的銀行,這說明存貸比有一定的作用。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存貸比指標也給國內銀行提供了保障。不過,LCR也制約銀行放貸。比如同業存款流失折算率達到100%,就不能拿來放貸,主要是大企業的非業務關系存款40%的流失折算率,最多只有60%能放貸。這一指標的約束其實也制約了存貸比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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