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2-21 08:35:10
近年來升級的醫患糾紛、頻發的傷醫、殺醫事件引起全社會的關注,也引起了政府部門的重視,并對其相關的文件也進行升級。
每經編輯 王霞
每經記者 王霞 發自上海
近年來升級的醫患糾紛、頻發的傷醫、殺醫事件引起全社會的關注,也引起了政府部門的重視,并對其相關的文件也進行升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2月20日)從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上海正式頒布《上海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于下月開始實施。人民調解成為處理醫患關系的主要方法,其費用由政府部門“埋單”。
根據《辦法》,醫患糾紛人民調解所需運行、補助、調解員補貼以及專家咨詢費,都將由市、區、縣財政予以保障。如遇預估賠付金額超過10萬元、患者已死亡、醫患雙方對爭議事實存在重大分歧等情況,醫調委將啟動專家咨詢程序。
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劉平介紹說,2011年6月14日,上海市政府下發《關于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若干意見》,對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作了明確規定,“兩年多來,人民調解已經成為本市化解醫患糾紛的主要途徑”。
在理賠方面,劉平表示,《辦法》明確醫療責任保險承保機構參與醫患糾紛調解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承保機構經營原則、保險條款設計、保險費率厘定、風險管控等予以規范,以期鼓勵承保機構開發新保險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實施之后,上海任何一家醫院發生醫患糾紛,不論索賠金額多少、只要醫患雙方當事人自愿申請;或者患方索賠金額超過3萬元并同意人民調解的,都可求助所在區縣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上海市司法局巡視員李和平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具體規定3萬元,是因為通過調研發現,患方提出賠償金額3萬元以上的糾紛比例較高,這些糾紛解決化解的難度比較大,醫患雙方在自行協商過程中,矛盾容易激化。“其次在現階段工作實踐中,發現占65%左右申請人民調解的醫患糾紛要求賠償金額在3萬元以上。”李和平說。
根據上海市司法局的統計,自2011年8月至2013年底,上海各醫調委共計受理醫患糾紛6784件,調解成功5555件,成功率達82%,涉及協議金額2.98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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