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4-03-04 08:53:17
⊙上證報兩會報道組○編輯李劍鋒
全國人大代表、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宋麗萍3日在廣東團代表駐地接受上證報記者獨家采訪時表示,創業板IPO辦法正在修改,證監會正積極推進這一工作,深交所也參與其中,很有信心今年能夠修改完成。她同時表示,多層次市場間的轉板機制需要系統考慮、統籌安排。
宋麗萍說,創業、創新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問題,國務院文件明確提出創業板要適當放寬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目前,創業板IPO辦法正在修改當中,證監會正在著力推進這一工作,深交所也做了不少工作,“我很有信心年內能夠修改完成。”
此前,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曾公開表示,正抓緊研究修訂創業板IPO辦法,將完善財務準入指標,提高指標彈性,拓展創業板市場服務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深度。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服務范圍擴大至全國后,如何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間的有機聯系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對于記者關于交易所是否將針對直接上市出臺具體實施細則的問題,宋麗萍表示,轉板機制并非單指一個市場與另一個市場間建立聯系,而是需要在整個資本市場建設過程中進行通盤的、系統性的考慮,并作出統籌安排。
宋麗萍還提到,今年她共準備了四五份建議,其中重點關注兩個領域:
一是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權益。“去年我就提了這方面的建議,有些已經收到了回復,國辦也專門針對中小投資者保護出臺了意見,有些已經落實。”她說,下一步還需要對一系列具體問題予以完善,比如拓寬司法救濟渠道、提升司法保護效率等。
二是支持和促進科技創新,完善法律法規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宋麗萍說,深交所與全國各地高新園區聯系密切,處于培育過程中的擬上市科技創新企業也比較多。調研中發現,很多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以及科研院所研發出的科技成果都存在閑置現象,轉化渠道并未得到良好疏通。國家層面、各部委、各省市出臺了一些規定,這些文件也存在一些沖突。同時,處于起步初期的中小企業,其科技人員的成果可以轉化為股份,但在確權、定價等環節存在問題,落實情況并不理想。
“今年適逢全國人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進行修訂,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契機。”宋麗萍說,包括科研單位、高校、企業等市場主體、管理部門在內,都應當共同認真討論這個問題,爭取在這次修法的過程中,梳理問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切實落地。
同時,上市公司質量提升非常重要的一點是科技創新能力,如果大量科技成果無法轉化將影響上市公司的業績提升,影響上市公司質量,進而也將影響投資者回報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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