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3-06 23:29:07
每經記者 張威 發自北京
3月6日,銀監會印發《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持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突出加大對現代農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當下,農信社改為城商行已經成為許多農信社的必然發展之路。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農村信用社改為農商行后資本增加,管理水平提升,風險化解能力增強,涉農投放沒有降低。
年初,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強化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職責。穩定大中型商業銀行的縣域網點,擴展鄉鎮服務網絡,根據自身業務結構和特點,建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專門機構和獨立運營機制。
《通知》提出,優化大中型商業銀行農村地區機構網點布局,穩定現有縣域網點,拓展鄉鎮服務網絡,探索城鄉網點設立掛鉤政策,嚴格限制現有鄉鎮網點撤并,適度提高農村地區網點覆蓋水平。
除此之外,《通知》還要求,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在總體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穩定、維護體系完整的前提下,積極穩妥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培育合格的市場主體。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入股,提升民間資本股比。加快處置高風險機構。
“加快處置高風險機構,即從監管角度看評級不高的農村信用社的改造,主要通過政府支持、吸收社會民營資本、引入戰略投資者等。現在對社會資本這塊允許持股比例適當提高,一般要求單一的持股比例不超10%,為了保證公司治理不會大股東控制。同時,為了初期改造管理方便,允許持股到20%,如果風險可控制情況下還可以適當提高。但是,整個民營資本持股100%都沒有問題。”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說。
改成農商行后是否支持的重心還在三農上值得關注。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農村信用社改農商行后,涉農投放并沒有降低,資本增加,管理水平提升,風險化解能力提高。“同時,保證縣域法人不改變、資金不外流,定位強調只為三農服務。而且,每年有相關考核,獨立性更多體現在新進來的股東,對新進來股東要有一個承諾書,保證機構性質不變,要在董事會設立三農委員會,同時設立目標,當地的存款要用在當地,持續提高存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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