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7 01:05:05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李智
每經記者 李智
昨日(3月6日)下午,來自證監會的“兩會”委員舉行媒體見面會。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主任歐陽澤華、證監會機構部巡視員歐陽昌瓊,就市場比較關心的問題與參會媒體進行了交流。由于此前國金證券推出了“傭金寶”產品,低至萬分之二的傭金率引起各方極大的關注。而在此次會議的媒體提問環節,談論最多的也正是關于傭金的話題。
萬二傭金不是底
歐陽昌瓊表示,傭金實際上是證券公司為客戶提供的證券經紀業務的服務價格。既然是價格,那就是價值的體現,價格高低體現這項服務價值多少。市場供求關系決定了價格,因此傭金是在市場主體,即券商與客戶之間按照平等互利、自愿誠信等原則來制訂的,當然必須要依法依規。
歐陽昌瓊強調,傭金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一條是“證券公司監管條例”40條,這是一個原則性規定。目前為止,具體規定傭金收取標準的,只有2002年證監會與原來的國家計委、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證券公司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規定是上封了頂——不超過千分之三,下面設了底——不得低于收取監管費用以及交給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相關費用。因此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交給監管部門、交易所和中國結算公司三項加起來差不多萬分之零點九,叫做規費。底是萬分之零點九,頂不超過千分之三,這個范圍內收取傭金是符合2002年三部委通知的。歐陽昌瓊還表示,傭金市場化是趨勢。
互聯網金融是大勢所趨
在談到互聯網金融之時,歐陽昌瓊認為是大勢所趨,攔是攔不住的。要抱有開放、包容的心態來對待這個新生事物,基本的監管原則是不能缺位,但是也不能夠越位、不能錯位,要以創新的思維去監管,而不是按照原來傳統的監管理念和模式。
歐陽昌瓊認為,證券公司所謂的互聯網證券,可分兩層含義理解。證券公司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和互聯網平臺來開展現有證券業務,只要是依法合規都是積極支持的。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必須遵循現有的證券法律法規,比如網上開戶、網上委托、網上交易、手機移動證券、網上銷售金融產品等等,其實質還是證券業務,只不過是借助了互聯網的手段和平臺,是證券業務的網絡化。
歐陽昌瓊還補充道,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在互聯網活動當中,可能開展某些帶有證券業務性質的活動,這才是真正的新生事物,對這種情況證監會要有特別的安排。
對于備受關注的并購重組審批問題,歐陽澤華表示,將增加、豐富并購重組工具,在債券、優先股工具上實現突破。在審核上,正在與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商,考慮將并購重組的串聯式審批改為并行式審批,提高審核效率。且建議降低并購重組當中的稅收安排。
歐陽昌瓊則建議,允許證券公司實行員工持股和股權激勵機制,研究能夠允許證券公司在外匯市場上從事外匯產品交易。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