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4-05-21 09:24:55
還未簽訂相關合同,西藏藥業(600211)便將一筆數千萬元的預付款支付給代理商深圳康哲,且在此期間,深圳康哲已經通過增持成為西藏藥業的第三大股東。有長期關注西藏藥業的投資者反映,發生在今年一季度的這項交易,有違規之嫌。
今年一季度報告中,西藏藥業披露稱,報告期間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較上年同期增加8222.66萬元,增長188.98%,主要原因為報告期子公司醫藥公司預付深圳康哲藥業新活素市場推廣費用。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作為新活素的獨家代理總經銷商,深圳康哲(康哲藥業控股95%的子公司)與西藏藥業的合同2013年底就已經到期,盡管一季度深圳康哲仍在實際代理新活素產品,但并未續簽新的合作協議。
同在今年一季度,康哲藥業曾在二級市場大幅增持西藏藥業36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3%,增持后的深圳康哲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西藏藥業7.32%的股份,位列公司第三大股東。而在2月13日,深圳康哲的增持便已超過舉牌紅線,總持股比例已達5%。
根據西藏藥業《關聯交易制度》,“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為公司的關聯法人,該制度同時指出“公司與關聯法人擬發生的交易金額在300萬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0.5%以上的關聯交易(公司提供擔保除外),應當及時披露。”
此外,《關聯交易制度》還明確規定:交易(公司提供擔保、受贈現金資產、單純減免公司義務的債務除外)金額在3000萬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的重大關聯交易,還應當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盡管西藏藥業未披露向深圳康哲支付這筆高額預付款的詳細時間,但未簽合同就付款,加之處于收款方深圳康哲成為公司實際關聯方的敏感時間段,這頗讓投資者不解,還存在信息披露違規的嫌疑。
事實上,對于深圳康哲的增持,業內人士大多認為此舉是要為代理新活素的獨家總經銷權的續約增加籌碼。但蹊蹺的是,代理商深圳康哲增持西藏藥業的同時,大股東新鳳凰城的一致行動人卻在二級市場上減持上市公司股份。
西藏藥業2月28日公告稱,截至2月25日,新鳳凰城一致行動人陳麗曄、斯欽、王曉增、邵馬珍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微博]競價交易系統,累計減持公司股份數合計為146萬股,減持比例達到總股本的1%。
而深圳康哲關于對西藏藥業的增持公告時間是2月14日。西藏藥業股價也在2月13日、14日、17日三個交易日出現異常波動。2月17日創下今年以來最高價31.04元。西藏藥業2月18日停牌核查,復牌后的2月24日、25日,公司股價出現高位放量大跌,2月24日成交量1.21億元,大跌9.47%;2月25日以1.69億元的天量封死跌停。
最終,深圳康哲收獲的是:與西藏藥業續簽《新活素獨家代理總經銷協議》。另外,深圳康哲的全資子公司常德康哲還獲得一份《推廣服務協議》,預計2014年新活素產品的推廣服務費用最高可達1.5億元。與此同時,西藏藥業2013年全年的凈利潤不過27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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