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9 00:17:34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趙陽戈
每經記者 趙陽戈
雖然神州泰岳董事兼首席運營官(COO)翟一兵在5月21日增持自家公司股票時,給出的理由是基于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但半月時間,股價上揚20%之后公司又宣布獨家代理EA“FIFA2014巴西世界杯”手游。
分析人士認為,兩件事情發生時間接近,再加上翟一兵的高管身份,不能不讓人生疑。有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董事職位是法定內幕情況知情人,所以不排除高管有先于公眾獲得對公司利好消息同時先行買入的行為,這一行為有內幕交易嫌疑。
律師認為有內幕交易嫌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深交所上市公司董監高及相關人員持股變動情況一欄中,涉及神州泰岳的持股變動在今年以來共有10筆交易,但其中8筆都是相關人員賣出記錄,比如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張黔山1月23日賣出188萬股;2月10日董事兼財務總監萬能賣出368萬股;2月17日董事齊強賣出500萬股。而年初至今的買入記錄,除前述翟一兵5月21日買入40.08萬股外,就只有3月21日董事兼財務總監萬能的“兄弟姐妹”萬亮買入1000股的記錄。如此一來,翟一兵40.08萬股買入就更為顯眼。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王志斌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由于增持者是公司董事兼COO,不排除在發布會之前就得知公司獲得相關手游國內獨家代理權一事,并先行買入,從客觀情況來看,從買入到消息見光,股價短期也確實有一定的累計漲幅,不排除有內幕交易嫌疑。“只要了解到公司與EA有接觸,高管就會對這個商業行為的成功率有一個自己的判斷,但這對于公眾來說完全是不知情的”,王志斌律師同時表示,由于事件對公司構成利好,短期也能看到股價有一定漲幅,應算是重大事件,應有相應公告,而不僅僅是以發布會方式告知。
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嚴義明律師對記者表示,雖然COO這個稱謂在法律上是找不到出處的,但董事這個職位卻是法定內幕情況知情人,由此來看,確實有構成內幕交易的可能。另外從互動平臺上的問答來看,這個消息還存在提前泄露情況,提前知道這些內幕的人,可能已獲利。
針對該事件,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撥打了神州泰岳董秘黃松浪的電話,想就公司獨家代理世界杯手游一事了解情況,但黃松浪稱自己剛剛出差回來,讓記者以公告內容為準;當記者告知對方代理游戲一事沒有發布公告,并問及后續是否要發布相關公告時,黃松浪表示要仔細看一下,不能立即作答;當記者試圖進一步了解公司是何時與EA開始接觸的情況時,黃松浪稱自己不方便接聽,結束了與記者的交流。
高管違規交易有“前科”
更耐人尋味的是,神州泰岳高管在之前買賣自家公司股票時,屢陷違規尷尬。
2013年3月22日,副總經理許芃先后分四筆賣出公司股票5萬股、賣出10萬股、買入7350股、賣出10萬股。而當時神州泰岳2012年年報的原預約時間為2013年3月26日,后申請延期時限為4月26日。深交所認為,高管許芃的行為構成了敏感期買賣公司股票以及《證券法》第四十七條所界定的短線交易行為,因此該高管于2013年9月3日收到深交所通報批評處分。
2014年,公司也有高管因類似問題被批評。據公開信息顯示,神州泰岳預約于2014年3月18日披露2013年年報,公司董事齊強因個人財務需要計劃減持部分公司股票,在2月17日減持股份前,齊強與公司董秘黃松浪進行報備及確認,但黃松浪忽視2月僅有28天的客觀情況,明確告知齊強可以減持股份。2月17日,齊強以每股30.74元的均價減持500萬股,減持金額1.54億元。深交所認為,齊強的減持構成了敏感期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雖然齊強事后自愿向公司繳納153.7萬元罰款,但仍違反相關規則,深交所給予了通報批評處分。同時,董秘黃松浪因未認真履行董事會秘書職責,未能核查發現上述股份減持存在不當情形并及時通知齊強,對齊強減持股份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亦被深交所給予通報批評處分。該處分公布日為2014年4月29日。
在4月29日接到通報批評后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內,神州泰岳董事兼COO翟一兵又出現了令投資者和律師質疑的相關交易,分析人士認為,面對普通投資者,COO及公司方面應自證清白。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