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4-07-04 07:24:04
做市轉讓方式可改善股票流動性、穩定股票價格、解決股票定價難等問題
7月3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正式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方式確定及變更指引(試行)》(簡稱《指引》)。《指引》明確,(申請)掛牌公司可根據自身情況,申請股票采取協議轉讓或做市轉讓方式。已經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其股票擬采取做市轉讓方式的,應當按照《指引》規定,申請變更股票轉讓方式。
“目前,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協議轉讓方式已經實施,做市轉讓方式擬于8月下旬正式實施,因此,需對(申請)掛牌公司股票轉讓方式的確定、變更以及做市商加入、退出等相關事宜進行明確,以穩定市場預期,方便各方及早準備。”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負責人表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盡可能簡化流程、提升效率,相關業務在2-3個轉讓日內均能辦理完畢。
上述負責人表示,股票采取做市轉讓方式將對掛牌公司帶來以下三個方面的影響:
一是改善股票流動性。做市商通過履行雙邊報價義務,不斷向投資者提供股票買賣價格、接受投資者的買賣要求,充當流動性提供者,保證市場交易連續進行,從而提高市場的流動性;在有組織的做市商市場上,多個做市商提供的競爭性報價及股票推介活動,能夠激發普通投資者的投資興趣,吸引更多投資者進入市場交易,增強市場的流動性。
二是維護股票價格的穩定性。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報價有連續性,價差幅度也有限制,做市商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會有維護市場穩定的強烈動機。
三是解決掛牌公司股票定價難的問題。做市商為提高做市收益,增強投資者對做市股票的興趣,普遍有很強的動機通過對掛牌公司的深入調查,利用其專業知識對股票進行準確的估值。同時,做市商的雙向報價、特別是多個做市商的競爭性報價,將促使做市商不斷提高自身研究能力和縮小報價價差,使報價盡可能接近真實價格。做市商對掛牌公司的價值發現,將有助于解決其融資過程中的定價難的問題,提高融資效率和成功率。
依據《指引》,企業在掛牌時申請股票采取做市轉讓方式,或已掛牌的公司申請在協議和做市之間變更股票轉讓方式的,需要有兩家以上做市商愿意為掛牌公司提供做市報價服務,或者做市商同意退出做市。在具體流程設計上,除了要求申請掛牌的公司或掛牌公司提交相關申請外,還需要做市商明確表明其同意做市或自愿退出做市的意見。
“從實際操作角度考慮,在股票轉讓方式確定及變更申請過程中,如果要求申請掛牌公司、掛牌公司和做市商分別提交各自的申請,則不僅在申請與批準時點上難以統一,并且可能在管理上造成一定混亂。”上述負責人表示,因此,《指引》規定,在上述情形下,應當以(申請)掛牌公司為申請主體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提交相關申請,將做市商同意做市和退出做市的申請作為申請材料一并提交。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采取的是競爭性傳統做市商制度,因此,在做市商不足兩家情形發生時,從維護競爭性做市商制度的角度出發,《指引》做出了暫停轉讓的安排。”上述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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