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5 00:48:04
而當3年售后包租期限將至時,這些業主卻發現,這個名為 “紡都城”項目的商鋪辦不到經營家紡產品的執照,背后的原因竟是源于當地政府和開發商的一紙協議——該紡都城不得經營紡織。其中的玄機何在?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黃晟 江蘇海門攝影報道
每經記者 黃晟 江蘇海門攝影報道
“南通市重點項目,雄踞中國最大的家紡產銷基地,區域內唯一可售獨立產權商鋪,江蘇省100個拉動內需重點項目”、“中國疊石橋南通紡都城,全國家紡產業基地的第一站”……這一連串宣傳語是南通紡都城在幾年前招商時打出的,從2010年至2012年,該項目成功吸引了上海、山東、浙江、江蘇等地2000多位業主在這里購買商鋪。
而當3年售后包租期限將至時,這些業主卻發現,這個名為 “紡都城”項目的商鋪辦不到經營家紡產品的執照,背后的原因竟是源于當地政府和開發商的一紙協議——該紡都城不得經營紡織。其中的玄機何在?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進行了調查。
多數商鋪店門緊閉/
南通海門市疊石橋區域是世界上三大家紡產業基地之一。南通紡都城官方網站顯示,南通紡都城坐落于南通海門市疊石橋,是由江蘇廣億集團全資建設的一個大型商業項目。項目投資12億元,分三期開發。
記者近日在走訪中發現,在疊石橋中心區域,2012年開業,有著2000多間商鋪,以A、B區等區分的“南通紡都城”商場里,各個商鋪都裝修完成但多數店門緊閉,與周圍商場的門庭若市形成了反差。
南通紡都城的右側是一塊被閑置尚未施工的巨大水坑,一塊豎著的項目牌寫著:南通紡都城二標段、開元明都大酒店。據南通紡都城旁經營餐飲的老板介紹,該地塊已經閑置了3年多了。
那么,冷清的原因何在?一位電商店主陳先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業主們2011年買的房子,開發商當時宣傳是可以做家紡,說這是亞洲最大的一站式家紡市場。后來業主們才知道開發商江蘇廣億集團和政府之間有協議,規定南通紡都城不能經營床單、被褥等家紡產品。而廣憶集團沒有在買房之前告知過這個事情。海門市工商局現在不發營業執照,店面連開業的資格都沒有。”
據了解,在2010年6月開盤時,南通紡都城項目以1萬元~1.5萬元/平方米不等的價格銷售,該價格比同地段價格高出許多,但銷售卻異常火爆。
對此,來自江蘇啟東的業主王女士稱,火爆的原因首先是項目的光環,南通紡都城這個項目被戴上諸多名號:江蘇省100個拉動內需的重點項目之一、亞洲最大的家紡暨配套軟裝市場;其次是宣傳的承諾太誘人。
“我們看中的是政府的支持及美好的投資前景。”王女士強調。“這些東西弄得人眼花,不少人還沒弄清楚怎么回事,就匆忙跟風購買。沒有幾位業主會注意購房合同上有一行極小的字:遵守當地劃行歸市的管理規定,“即使注意到也會認為就是簡單的遵守市場秩序。”業主黃先生表示。
劃行歸市早有約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來到南通紡都城的售樓大廳,紡都城負責銷售的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這里是亞洲最大的家紡城。”當記者詢問是否可以經營家紡產品時,對方稱,“完全可以。”
當記者表明身份后,廣憶集團銷售部的負責人則稱,在紡都城2012年開盤之前,他們開發商就已經被市政府告知,不允許做家紡產品。公司做這個項目之前就和地方政府有書面協議約定,業主營業執照確實是辦不下來的,工商系統方面也知道這個規定,政府有一個“劃行歸市”的規定,把整個疊石橋劃成N塊。這個可能是保護疊石橋老市場,而疊石橋老市場是政府出資的。
既然明知不可以做家紡,那為何直到現在都還打著能做家紡的名義宣傳呢?該銷售經理表示,這個不好說,“但是也不能全怪我們開發商,因為政府出臺這個劃行歸市的文件時,在疊石橋區域也都是發過公告的。”
江蘇廣億集團副總經理羅海濱對記者表示,公司此前的確和政府有過協議約定,必須符合當地劃行歸市的規定,但不是所有的家紡產品都不可以做。家紡的概念很廣,而我們宣傳時就是廣義家紡的宣傳,這也沒有錯。
南通海門市工商局辦公室楊主任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業主其實是心知肚明的,當初購買商鋪時沒有仔細地考察清楚,而且購房合同上也清楚地標注,必須符合劃行歸市的管理規定。
對外界質疑劃行歸市的做法根本目的在于維護疊石橋老市場的利益這一說法,楊主任表示,疊石橋老市場確實是政府背景,但他們能做家紡,紡都城不能做,這完全是出于規劃。本質不在于誰投資,而在于規劃。
開發商兩面欺騙?/
以黃先生為代表的部分業主向記者反映稱,2012年11月9日,有承租商戶因在辦理不到經營家紡的營業證照而向江蘇省和南通市工商局舉報。2012年12月21日,海門市工商局對廣億公司虛假廣告罰款6000元,至此,“劃行歸市”規定的真相才浮出水面。在該處罰決定書中,海門市工商局稱在2012年11月1日檢查時就發現廣億公司做虛假廣告。
2008年,海門市通過招商引進江蘇廣億集團。2010年,海門市為了保護疊石橋老市場,制定了《市政府關于加強疊石橋家紡市場劃行歸市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規定廣億公司開發的紡都城商鋪,經營除床上用紡織品之外的其他商品。2010年6月25日,海門市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又與廣億公司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具體規定南通紡都城不得經營床單、床罩系列、被褥系列、毛毯系列及枕芯、枕套、床墊等商品(靠墊除外)。
“坦率地講,我們也有監管不力的責任,客觀上起到極大的誤導作用。對于江蘇廣億集團明知和市政府在南通紡都城這一項目上有劃行歸市的特別規定,卻仍然進行鋪天蓋地的‘可以做家紡產品’虛假宣傳,有監管不力的責任。”南通海門市委相關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江蘇廣億集團以畢光寶(廣億集團董事長)為核心的高層在我們政府招商之初就應該是存在僥幸心理,一方面在政府招商時不斷承諾,答應建酒店、廠房、物流及相應的配套。而實際項目建設中,對于被質疑的商場式商鋪等也均稱是家居體驗館等。另外,由于江蘇廣億集團資金出現危機,他們急于回籠資金,所以就開始宣傳是家紡產業基地,他們抓住的也是投資購房者的心理。所以江蘇廣億集團是兩面欺騙,一面對政府沒有誠信,一面在欺騙廣大購房者。”海門市委相關部門領導說。
劃行歸市存爭議/
那么,海門市地方政府的“劃行歸市”約定是否合理?
對此,海門市工業園區曹正平副主任表示,該規定完全合理也完全有依據,是參照《江蘇省城鄉集市貿易管理條例》制定的地方文件。這樣的規定不但是在海門市,全國多數縣市都有此規定。
南通紡都城的業主們表示,購房合同第18條規定的“買受人同意該房屋的使用應當符合劃行歸市的管理規定”,是合同陷阱,他們將“劃行歸市管理”的規定理解為南通紡都城作為亞洲最大的家紡暨配套軟裝市場要便于管理,擺放整齊、方便交易而已。
關于政府所稱的劃行歸市的公示問題,業主們稱,據現場錄像取證,該公示在疊石橋地區根本不存在。如果數千名購房者見過這一規定,應該就不會以那么高的價格去買(商鋪)了。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南京分所譚小輝律師表示,購房者完全可以要求退房。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應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
在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中,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我們市政府也在就此研究解決方案,已經讓有關部門一起成立了工作小組,聽取廣大業主的意見,拿出合理可行的方案,同時我們的信訪渠道也正常受理此事件。”海門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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