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0 00:40:51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再摸底、再清查”……
距5月份保監會啟動保險中介市場摸底自查工作僅兩個多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近日保監會又向各保險公司及地方保監局下發了一份《中國保監會關于務必做好保險中介市場清理整頓摸清底數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緊急通知》),凸顯出當下保險中介“摸底”工作的緊迫性及重要性。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業內獲得的《緊急通知》原文中看到,保監會明確指出 “摸清底數工作要切實突出問題導向”,要求“做到無顧慮、無保留、無遺漏。”
據了解,該《緊急通知》要求摸清的潛在風險點多達44項,其中涉及保險公司自查的內容涉及專業中介機構、兼業中介機構以及保險營銷員三個方面,自查內容達到了18項內容;涉及專業保險中介機構自查內容包括機構自身和銷售人員兩個方面,自查內容達16項;在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方面自查分為機構自身和業務人員兩個方面,自查內容達10項。
業內人士介紹,今年5月份保監會下發了《關于印發保險中介市場清理整頓第一階段實施方案的通知》,第一次的摸底自查主要在于營銷員的基本情況、營銷團隊情況、摸清保險營銷業務情況、摸清保險營銷管理制度以及摸清保險營銷領域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相比第一次摸底行動,最新的《緊急通知》摸底內容更細致,以保險營銷員為例,要求保險公司在營銷員方面要摸清8個方面的情況:通過營銷員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資金的情況;通過營銷員進行虛假退保和虛假理賠的情況;通過營銷員挪用、截留、侵占保險費或保險金的情況;營銷員銷售誤導和由此引發退保的情況;營銷員涉嫌傳銷、非法集資的情況;營銷員銷售非保險類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30人以上營銷團隊借保險名義相互借貸、自買單等情況;與營銷員保險業務資金來往的銀行賬戶情況(具體報送方式另行通知)。
如果說第一次摸底是全面的摸底,那么第二次摸底則是更多關注具體業務方面的問題。
某險企的胡先生在與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透露,6月份已經上報了相關材料,但7月份又再被要求自查、重新報送材料,公司有問題的話,要求如實寫清問題,然后整改,此次排查很細。
事實上,此次保監會《緊急通知》最大的亮點在于處罰措施明確。該《緊急通知》稱,對在摸清底數工作中自查不認真、未按監管要求按時報送材料,或弄虛作假、隱報瞞報虛報的機構,監管部門將依據《保險法》第172條規定,對保險中介機構給予吊銷業務許可證、對保險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等處罰;依據《保險法》第173條規定,對這些機構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銷任職資格或者從業資格的處罰。而對于在摸清底數工作中主動揭示問題、上報數據資料真實并進行有效整改的機構,監管部門將不予追究。
為了明確責任,該《緊急通知》要求,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各管理層級要全面審查下級機構數據,負責向監管部門報送數據的機構一把手必須在所報送數據和報表上簽字確認,明確責任。同時保監會還要求各地保監局要嚴格審核轄內機構報送數據,領導小組組長對報送中國保監會的匯總數據、報告等材料要簽字負責,今后出現問題、發生風險的,將據此問責。
胡先生坦言,這次全國中介市場檢查將持續到明年3月,經過這一輪全面細致的排查和整頓之后,市場會越來越規范,其實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也是需要這種規范的。他認為,如果保險公司真正按照這些要求來整改的話,那么銷售誤導會大大減少。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