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9-25 15:46:20
“非公開發行上市首日股票不設漲跌幅?”一位投資者一早撥通了《每日經濟新聞》的熱線電話,普洛藥業的公告讓他感到異常,向記者求證此事。記者隨即出動,向交易所及相關投行人士等求證,得到了答案是--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有漲跌幅限制。
每經實習記者 余強 許自然
“非公開發行上市首日股票不設漲跌幅?”一位投資者一早撥通了《每日經濟新聞》的熱線電話,普洛藥業的公告讓他感到異常,向記者求證此事。
記者隨即出動,向交易所及相關投行人士等求證,得到了答案是--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有漲跌幅限制。
普洛藥業公告鬧烏龍
普洛藥業(000739,收盤價7.61元)昨日晚間發布了一則《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在新增股票上市安排一欄中,公司提到,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業務指引》的規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年9月26日)將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
這引起了投資者的疑惑,向記者求證此事。記者注意到,同為深市主板的萊茵置業在9月24日的《上市公告書(摘要)》中,對于新增股份上市漲跌幅的表述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規定,公司股票在2014年9月25日(上市首日)不除權,股票交易漲跌幅限制為10%。
巧合的是,兩家公司的保薦機構均為西南證券,但是卻出現了兩份截然不同的表述,讓投資者大呼看不懂。
記者查閱了深交所相關資料,發現在《交易規則》(2006年修訂)中,對增發股票上市首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而在《交易規則》(2011修訂)中,深交所對先關規則進行了修改,增發股票上市首日調整為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專業人士:應有漲跌幅限制
在查閱相關的資料后,《每日經濟新聞》撥通了深交所電話,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深交所有3種情形不設漲跌幅限制:第一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第二是暫停上市之后恢復上市,第三是證監會或深交所認定其他情形。除了這3種都要設漲跌幅限制。普洛藥業提到的規定確實是舊的規定,他們引用的是錯的。”
此外,平安證券的一位投行人士也表示,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這種情況,需要設漲跌幅限制,而且不用除權。
最后,記者采訪了普洛藥業證券代表,她表示:“在上市報告書中,公司的確寫錯了,引用的是舊的規則,公司也會盡快的改正。”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