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 00:35:09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查道坤 發自江蘇
每經記者 查道坤 發自江蘇
*ST超日重整成功通過,可謂是幾家歡喜幾家愁。其中,11超日債和20萬元以下的小額債權人因為超日重整成功,債務將會得以全額償付。而作為供應商的大額債權人,雖然以近7成的贊成票通過超日重整,但是為此要付出的代價是虧損20億元。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在第二次債權人大會現場,投票通過率最低的是以供應商為主的普通債權人組,通過率為69%。超日債民所在的有擔保債權組通過率為90%左右,其他稅務債權組等是100%通過。
會上超日公司重整管理負責人介紹說,目前超日公司債權約有45億元,其中有財產擔保的6.6億元,稅款債權2181萬元,普通債權36.1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重整方案在兼顧全體債權人利益的同時,最大限度保護包括中小債券持有人、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在內的小額債權人,使其盡可能獲得較高的清償比例。
不過,此次投出反對票的額度有13億元,這些大都是來自于以供應商為主的大額債權人,如果加上拖欠銀行的13億元的債權,超日重整方案是建立在債權人虧損20億元的基礎上通過的。
超日公司2014年半年報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到期未償還的主要為21家銀行等金融機構短期借款共計13.7億元。其中,最大債主方為農業銀行江海支行近2.7億元的貸款,其次為中國建設銀行江海路支行的1.1億元未還貸款。以手握1.3億元的大額債權人阿特斯為例,按照重整方案,只會獲得0.26億元的償付,為此將會損失1.04億元。
雖然11超日債因為重整通過而得到全額償付,但是圍繞11超日債的涉嫌欺詐發行、制度缺失等問題,不會隨著超日的重整被掩蓋。
債民訴訟的代理律師甘國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11超日債的發行本身涉嫌欺詐發行,是否應該有人為此負責,“在2012年2月,超日公司預盈年度凈利潤超過8200萬元,一周之后11超日債發行,受到熱捧。之后發布的業績修正公告,年度虧損5800萬元,業績修改前后相差1.42億元。”
此外,甘國龍還認為*ST超日在2012年發行的11超日債并不具備發行條件,由于11超日債的掛牌時間為2012年4月20日,按照深交所的要求,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應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但是按照*ST超日當時公告的最新的2011年利潤數據,公司已經不符合利息保障倍數的要求,即便公司債已經發行成功,深交所也應該停止11超日債的掛牌。
對此,債權人徐先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我們不會就此罷休,還將會繼續上訴,追究*ST超日欺詐發行11超日債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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