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1-17 09:50:05
日前國資委已經明確了央企法制工作的未來五年規劃及總體目標,具體內容包括力爭再通過五年努力,進一步深化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合規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等。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要求,國務院國資委作出針對性的部署。
11月15日,國資委消息,國資委主任、國資委黨委書記張毅對日前召開的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作出批示,要求央企須“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企業改革發展的能力”。
記者獲悉,日前國資委已經明確了央企法制工作的未來五年規劃及總體目標,具體內容包括力爭再通過五年努力,進一步深化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工作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合規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等。
劃定央企5年法治任務線路圖
從目標來看,此次央企法制工作就是“要將中央企業打造成為對外依法經營、對內依法治理的法治社會模范成員,其主要標志是將中央企業打造成為依法治理的企業法人、誠信守法的經營實體、公平競爭的市場主體”。
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日前透露,為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未來五年(2015-2019年)的總體目標包括: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中央企業改革發展中心任務,按照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總體要求,力爭再通過五年努力,進一步深化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工作體系建設。
同時,再通過五年的努力,進一步提升合規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中央企業以總法律顧問為核心的法律顧問隊伍全面實現專職化,法律人員配備比例接近國際同行業標準,全部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業力爭進入世界先進行列,努力為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做強做優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支撐和保障。
根據上述總體目標,未來五年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五項重點任務:一是繼續推動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再深化;二是繼續推動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再深化;三是繼續推動企業法律工作體系建設再深化;四是努力實現企業合規管理能力再提升;五是努力實現依法治企能力再提升。
或圈定法律紅線 混改謹防國資流失
當前,中央企業改革發展正處于攻堅階段和關鍵時期,改革越是進入深水區,越要強調依法合規。在混合所有制股權多元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在穩步保障央企依法合規經營的同時,謹防國資流失,值得進一步深究。
在一位國資改革專家看來,目前,在企業實施股權激勵特別是員工持股的改革中,極容易被少數人鉆空子,股權激勵成為少數人暴富,化公為私的途徑。最后,對混改過程進行監管的多部門之間存在監管空隙地帶,也容易成為出現國資流失的“重災區”,需要進行特別監管。
根據《經濟參考報》此前報道,決策層正在試圖從國家層面完善監管,防止國企改革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國資流失等情況,這也是實現本輪國企改革目標的“底線”。為防止在改革中造成國資流失,建立和完善國有產權保護體系無疑是重要內容,包括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國有產權流轉中程序規范和合理定價,市場化評估和透明操作等,防止出現國資賤賣、暗箱操作等現象。另外,還包括防止股權激勵成為少數人化公為私的工具。
在黃淑和看來,下一步,中央企業要更加注重在法治框架下推進各項改革措施:堅守法律底線,在推動改革的過程中,注重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實施法律監督,有效防范違規操作、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