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11-24 08:48:06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收購新法實施 或出現新一輪并購潮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和《關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決定》從23日起正式實施,更加充分尊重企業的自主選擇權,把權力下放給企業,也讓企業有更大的機會、更高的效率推進重組。專家分析,新一輪并購潮正在出現。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資產管理辦法》和修訂后的收購管理辦法主要包括:取消不構成借殼上市的出售行為的審批以及要約收購的審批;同時完成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定價機制;完善借殼上市的定義,執行與IPO等同的要求,并強調創業板企業不可借殼上市;此外,豐富并購重組的支付工具;放松非關聯第三方買賣股份的門檻限制等。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師桂浩明(財苑)分析,這意味著將有更多的投資方可以參與到上市公司的并購重組中來:
桂浩明:新規就是要變審批制向注冊制過渡,放權于市場,對于提高重組效率,完善定價機制有好處。
按照現在的規定,除了借殼上市和小額融資以外,其他都不再需要審批,實際上就是更加充分尊重企業的自主選擇權。把權力下放給企業,也讓企業有更大的機會、更高的效率推進重組。因此,在桂浩明看來,新一輪并購潮正在出現:
桂浩明:我們認為隨著審批的解除,特別是大量的免于解除,并購應該在更大規模上有推進。總體上,無論是數量上還是金額上,都會上一個明顯的臺階,并且持續成為資本市場當中的一個主流。
東北證券策略分析師郭峰表示,火熱的并購背后并非只是頻繁的“買殼”、“賣殼”刺激下市場的暫時反應,同樣代表著原有產業的升級與整合,不同行業之間的優勢與互補。不過,郭峰提醒投資者,在并購過程中,應分清公司是否具備重組條件:
郭峰:原來已經處于退市或有重組機會的,它的重組退市的步驟或效率會進一步地提高。但是,那些不能完成重組,或不具備重組、原來滿足退市條件的,這方面就會進入到退市程序,對投資者,還是要分清這些公司的具體性質。(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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