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2-03 08:26:17
作為互聯網金融的兩大代表,P2P、眾籌此前是分頭發展,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兩者正在出現深度的融合。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鄧莉蘋 發自深圳
每經記者 鄧莉蘋 發自深圳
作為互聯網金融的兩大代表,P2P、眾籌此前是分頭發展,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兩者正在出現深度的融合。此外隨著巨頭的入場,互聯網金融的混業經營趨勢也越來越明顯。
在業內人士看來,互聯網金融的產生和發展伴隨著不斷的創新,最終會走向混業。但也有觀點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創新也必須在一定的框架內完成。近日,銀監會人士在提及互聯網金融監管思路時,針對風險防控首次明確“要防范違規的混業經營”。
專家:分業對行業影響不大
目前P2P與眾籌已經出現明顯的融合趨勢,電商巨頭入局,也多涉獵廣泛,但并未對單一業務注冊獨立法人。
按照目前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思路,在具體的監管上,P2P歸口銀監會,股權眾籌則歸口證監會。
棕櫚樹CEO洪自華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融合是未來的趨勢,金融需求產生于交易過程,互聯網使得交易方式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交易過程能形成完成的閉環,所有的金融需求都能在閉環上得到滿足,這些需求包含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和保險需求,會形成各種混合體。未來的金融產品為交易過程完全融合,交易過程中會附加各種形式的債權、股權和保險產品。
廣東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陳寶國也向記者表示,采用分業經營的制度,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影響并不大,“只是再注冊一個法人,尤其是對互聯網企業來說,轉換成本是很低的。”
根本目的是保護投資者
對分業監管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網貸之家首席運營官石鵬峰表示,在行業初期,分業監管較為必要,“監管層的擔心是風險的傳遞,根本目的是保護投資者。在行業初期,互聯網金融各個領域交融程度不深,而且也較為混亂,分業監管較為必要和可行。”
不過,業內也有不同的聲音。洪自華認為,傳統金融產品是清晰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將是各種混合的產品,需要新的監管方式。“風險永遠伴隨金融行業,金融行業就是管理風險的,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各種業態還在發展的過程中,不確定性更大。但是,它代表了創新和未來,應該容忍整個行業的試錯,只要能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即可。”
大成律師事務所肖颯律師認為,如果一個企業既有P2P業務,又有眾籌業務,卻受到兩方監管,會比較有壓力,這樣操作也不利于公司的發展。不過,也可以將業務拆分,設置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之類。
據了解,對P2P與眾籌,各國的歸類不盡相同。“在美國是歸為一類,P2P即為債權眾籌;但對股權眾籌,也有區別于債權眾籌的合格投資人的限制。”石鵬峰向記者表示,“在國內,情況與國外有較大不同,但股權眾籌監管也應該是有所區別的。如果P2P、眾籌歸不同部門監管,同一個平臺涉及不同業務時,理論上是可以分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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