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12-11 09:16:04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訴,使得被稱為國內最大老鼠倉的馬樂案再受關注。
證券時報記者劉明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訴,使得被稱為國內最大老鼠倉的馬樂案再受關注。馬樂案,從深圳市檢察院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層層升級,也是基金行業所有老鼠倉案史上從未出現過的,反映出檢察院和法院對老鼠倉案件定性的理解差異。
而在民間,一般民眾、普通投資者、律師、基金業內,對老鼠倉的認識也存在著分歧,分歧主要是基金老鼠倉究竟傷害了誰,究竟有多大危害?馬樂案當初判決結果出來時,網絡輿論上一邊倒地認為判決結果過輕,而在基金行業內,卻有不少觀點認為基金老鼠倉并無多大危害。
今年3月28日,深圳中院對馬樂老鼠倉案一審宣判,馬樂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追繳違法所得1883萬元,處罰金1884萬元。在此結果出來之后,新浪網調查顯示,91.5%的網友認為該案判決過輕。有投資者認為,這就是在鼓勵基金經理犯罪。普通投資者多是簡單地認為其非法獲利多,而判決過輕。
在基金業內,除了有人認為老鼠倉確實是違法行為,需要進行嚴打外,也有部分觀點認為,若是基金經理能夠管理好基金,同時對自己的資金進行理財,并沒有明顯損害持有人利益,也并未造成多大的社會危害。正如馬樂在庭審中陳述時所說,其所投資的股票都是通過自己研究買入。
不少基金從業人員對老鼠倉抱有同情之心,也與此前基金從業人員不能炒股有關。雖然此前從業人員有炒股限制,然而現實中不少人通過自己或他人賬戶,在進行股票投資。在業內投資人士看來,此前禁止從業人員炒股是不合理的制度。“作為專業的投資人士,如果連自己的錢都沒管好過,怎么可能替他人理好財。”
正因為自己有過私下投資股票的經歷,不少行業投資人士對老鼠倉案抱有同理心。這些人中,不少人可能并沒有專門想去做老鼠倉,但由于所從業公司管理的基金與自己賬戶的投資會有重合,也多少會有擔憂。
基金老鼠倉,確實不像打砸搶偷一樣直接損害他人利益,涉及老鼠倉的基金甚至還可能業績不錯,但這并不能成為老鼠倉逃脫刑罰的理由。正如深圳市檢察院檢察官在馬樂案一審庭審時所述,老鼠倉違反了資本市場的三公原則,破壞了資本市場的秩序。在記者看來,違反三公原則、破壞市場秩序,應是老鼠倉納入刑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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