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12-15 08:37:42
利好:
深滬兩市非許可類重組實行事后審核
注冊制漸行漸近,監管層簡政放權、強化信息披露監管步伐也在加快。
上交所昨日發布《關于落實非許可類并購重組事項信息披露相關工作的通知》。一是明確對已取消行政許可的并購重組事項實行事后審核。考慮到要約收購涉及業務操作事項,對要約收購報告書全文仍作事前形式審核。二是落實半年期過渡安排。過渡期內,上市公司披露非許可類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直接披露非許可類重組報告書草案后,應當同時申請股票停牌。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上交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披露審核。三是強調事后審核發現問題公司需補充披露。《通知》明確,對于信息披露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上交所將要求公司予以說明,披露更正或補充公告,以及修訂后的相關報告書全文或摘要。
分析人士指出,事后審核可以縮短停牌時間,有利于上市公司等市場主體相關工作的推進,提高市場效率。關于補充披露的規定,則會極大滿足投資者的知情權,保護投資者利益。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