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5 00:58:37
進入2015年前夕,江西贛州長發置業有限公司和贛州銀信置業有限公司先后破產。這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上猶縣法院和尋烏縣法院分別受理了兩家公司破產一案,這也成為贛州房地產公司破產第一案。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于垚峰 發自江西
每經記者 于垚峰 發自江西
在樓市一片蕭瑟之時,中小型房地產公司的處境愈發艱難。
進入2015年前夕,江西贛州長發置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長發置業)和贛州銀信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信置業)先后破產。這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上猶縣法院和尋烏縣法院分別受理了兩家公司破產一案,這也成為贛州房地產公司破產第一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贛州當地警方了解到,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長發已被上猶警方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名控制。據知情人士透露,曾長發恐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抽逃資金和職務侵占等多項罪名。
目前,施工方、債權方已到法院登記債權。根據債權人提供的當地法院公布的數據顯示,長發置業所登記的債權申報人73戶,申報金額2.67億元;銀信置業債權申報人240戶,申報金額16.93億元;兩公司總計債權申報人313人,申報金額達19.6億元。
拖欠工程款上億元/
在焦慮和不安中,王凱(化名)送走了2014年,迎來了2015年。
在過去的兩年里,王凱和幾位合伙人在長發置業開發的樓盤——上猶商會大廈做了一個建筑項目,兩年墊付的資金超過3000萬元。“這個樓盤也不是長發置業開發的第一個項目,我對他們還是比較相信,才會這么久一直墊錢做項目。”
直到2014年底,上猶法院發布了長發置業破產的公告,王凱這才慌了,最后在合伙人的提醒下,急忙去法院登記了債權。
上猶商會大廈是長發置業在上猶城區開發的第二個樓盤。在此之前,長發置業還開發了“塞納河畔”一期和二期,曾因容積率超標,被當地建設部門處罰172萬元。
被拖欠最多的施工方是浙江城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浙江城建),其在曾長發上述兩家房地產公司的工程款及勞務工資達8000多萬元。
2011年11月26日,長發置業與浙江城建簽訂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隨后又簽訂了《上猶商會大廈總承包工程補充協議》,合同約定上猶商會大廈由浙江城建總承包施工。合同簽訂后,浙江城建按照合同組織施工,工程建設有序推進,進展順利。而長發置業本應按合同約定條款支付的工程款,一直無法落實到位。在施工單位完成項目工程量5000萬元的情況下,長發置業只支付了1784萬元,至今尚欠3452萬元。
此外,債權登記信息顯示,銀信置業在尋烏銀河灣項目中,對浙江城建拖欠的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申報的數字高達5000萬元。
曾長發名下兩家房地產公司拖欠工程款除去千萬級的大單,還有不少幾十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的小單。2012年12月10日,一名王姓勞務人員和同事一起30多人進場做工,負責該項目的外墻裝飾,期間斷斷續續地做了10個月就停工至今。
他說,銀信置業沒有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和勞務工資,原本約定的項目一期、二期和三期外墻裝飾工程,只做了前兩期項目(240萬元左右),驗收才支付了193萬元,尚欠幾十萬不知何時才能兌現。據他了解的信息,這塊工程沒有終止原合同,現在已轉包給了他人。
從債權申報信息記錄可以看到,遭遇同樣性質被拖欠勞務工資的現象,在兩家房地產開發的樓盤中比比皆是,從幾十萬至上千萬不等。
一房多賣涉嫌詐騙/
工商資料顯示,長發置業成立于2007年9月,注冊地在上猶縣,注冊資本2003萬元;銀信置業成立于2011年2月,注冊地在尋烏縣,注冊資本3000萬元。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為曾長發。
在會計師事務所的專項審計報告中,對兩公司破產原因總結為:在項目開發過程中,自有資產不足,大量進行民間融資,加上開發周期長,融資成本高,造成拖欠工程款,到期債務不能清償且資金不足于清償全部債務。
審計報告中所稱公司大量進行民間融資,一部分是曾長發以2分的月息在社會上進行融資,公司為其擔保;另一部分是公司向社會公眾借款,用公司的商品房作為抵押。
贛州市南康區一位劉先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他在贛州一商會工作,當時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曾長發,得知他在上猶有一個商會大廈的樓盤,就支付了200萬元現金給曾長發,認購了一套寫字樓,也簽訂了相關協議。誰知,曾長發竟然將這套房子抵給了一名姓舒的債權人。
贛州市章貢區劉文(化名)也是長發置業的申報債權人之一,曾長發與他簽訂合同,約定用商會大廈2號樓公寓第18層共8套房屋做抵押擔保,向他借了100萬元。后來,他到現場去尋找抵押標的房屋,發現壓根就沒有18層的樓層標識。他去房管所查詢備案登記,也沒有18層的信息登記,只有19A的樓層,而這一樓層的備案資料顯示,房屋已經抵押在另一人的名下。
劉文表示,曾長發捏造事實,虛構信息,向他借款的行為已經不是簡單的經濟糾紛范疇。
債權登記信息顯示:“一房多賣,一房多抵”現象,在上猶商會大廈已經成了“重災區”,房屋既銷售給了業主又與借貸債權人簽訂購房合同的有155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贛州市上猶法院了解到,有部分業主已經就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起訴了長發置業,上猶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業已就貸款合同糾紛一案起訴長發置業,但并未通報涉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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