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5 01:02:45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沈溦 發自浙江杭州
每經記者 沈溦 發自浙江杭州
新《環保法》實施已經一周有余,浙江各地環保部門的查處力度越來越犀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14日從相關環保部門獲悉,近日來,包括杭州、臺州、寧波等多地環保部門已連續查處多個環境污染企業。
據此前浙江省環保廳的通報,2014年,浙江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9916件,行政罰款4.17億元,行政拘留541人,刑事拘留1464件,向公安部門移送環境違法犯罪案件1036件。
1月8日,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環保局進行新《環保法》生效以后的第一次執法行動,依據新《環境保護法》對臺州市黃巖源宏醫化科技有限公司做出查封。據悉,由于該公司從事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醫化產品制造的建設項目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擅自投入生產,且產生相應污染行為。2014年12月24日,黃巖區環保局依據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作出了責令停止生產、罰款31.8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5年1月4日,臺州市、黃巖區兩級環保部門對黃巖江口醫化園區開展醫化行業整治提升執法檢查,發現這家企業仍未完全停止生產。1月7日,臺州市環保局、黃巖區人民政府聯合發文對這家公司實施停產整治。但在當天的現場檢查中,發現廢水治理設施仍有廢水排放,經檢測發現超標。1月8日,黃巖區環保局對這家公司進行立案查處,并依據新《環保法》作出查封決定。
根據新《環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設備。
據浙江省環保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照原有的法規規定,環保部門只能對企業罰款和責令停產,如果企業拒不履行處罰決定,走法律程序需要經過行政復議、訴訟等一系列流程,耗時數月時間。
新《環保法》59條規定:違法排污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有關行政部門可以按日連續處罰,或者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情節嚴重的,由人民政府責令停業關閉。依據上述法規,寧波市鄞州區環保局近日依法對違法加工生產藺草企業實施查封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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