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6 01:31:01
近期,國家衛計委發布《關于征求擬批準金箔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意見的函》,擬批準金箔用于白酒,最大使用量為每公斤0.02克,并開始征求各相關單位意見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每經編輯 成都商報實習記者 沈燕妮 北京報道
成都商報實習記者 沈燕妮 北京報道
近期,國家衛計委發布《關于征求擬批準金箔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意見的函》,擬批準金箔用于白酒,最大使用量為每公斤0.02克,并開始征求各相關單位意見并向社會征求意見。
金箔能用于食品中嗎?黃金吃了會不會損害人體健康?“金箔酒”、“金箔餐”并非新鮮事物,為何衛計委會突然發布這樣的意見?金箔要成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需經過怎樣的流程?
面對媒體和公眾的疑問,衛計委宣傳司司長毛群安接受 《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稱,“我們只是征求意見,不是同意,也不是說它好。這是一個誤解”“這次媒體炒作很正常。媒體和公眾對食品添加劑的誤解,是根深蒂固的。”
首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征言,為何是金箔入酒?衛計委:只是例行的行政管理流程
“這只是衛計委正常的管理程序,企業提出了建議,這個建議可能我們看上去不太合理,也沒有必要,但如果企業有這樣的建議,我們必須經過征求意見,最后回復企業,這個事情是否可行。”毛群安回應稱,此次衛計委只是 “例行的征求意見”,“我們只是走流程,現在只是征求意見,看看大家有沒有意見提出來。不是我們同意白酒里面能加金箔,這是一個誤解。這只是一個例行的流程。”
根據2010年3月15日衛生部部務會通過的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以及《衛生部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申報與受理規定》,申報食品添加劑新品種,企業應該在依次提交添加劑使用名稱、功能分類,用量和使用范圍,證明技術上確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資料或者文件,安全評估材料,經過申請、受理、公開征求意見、技術審查、發布結果幾大程序依次進行。現在,金箔作為白酒這一類食品添加劑目前只是剛剛經過“申請與受理”的階段。
在衛計委網站上,從2013年3月開始,包括征求各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征求擬批準番茄籽油等新食品原料意見的函等,共公開征求意見消息近100條,而征求“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意見”,金箔是第一個。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需“確有必要”,金箔咋“確有必要”?衛計委:首先企業覺得有必要,才會提出新品種的申請
針對此次衛計委的函件,盡管衛計委規定了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產品僅限于白酒,且最大使用量為每公斤0.02克,也明確提出用作食品添加劑的金箔的質量規格要求,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的范圍。金箔加入白酒是否能夠滿足“確有必要”和“安全可靠”這兩個條件,成為媒體與輿論探討的主題。
對此,有媒體評論稱,“不管是在坊間認知上還是在法律規定上,食品添加劑 ‘無必要不添加’的原則,都已成為一種社會共識。金箔既然是一種食品添加劑,便不能越過法律法規而存在。”
此前媒體報道稱,白酒是否有添加金箔的必要性,應當組織專家研討,如果沒有明顯的技術必要性,行業協會肯定會持反對意見。對此,毛群安回應稱,“新提出一個食品添加劑的建議,首先是企業認為有必要提出來,如果提出的食品添加不是國家已經禁止的,那么我們就會征求意見,看看社會有沒有不同意見,然后專家再進行論證,然后再看能不能同意。”
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屢遭禁止,為何突然開始征言?衛計委:“第一輪公開征求意見”未收到不同意見
早在2001年,江蘇省衛生廳曾針對“金箔酒衛生監督有關問題”向衛生部法監司提出請示,衛生部法監司的批復 (衛法監食便函〔2001〕107號)明確表示:依據《蒸餾酒及配制酒衛生標準》(GB2757-1981)、《發酵酒衛生標準》(GB2758-1981)和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的規定,金箔既不是酒類食品的生產原料,也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應當禁止將金箔加入食品中。
2006年,河南出產的、同樣用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的金箔月餅被叫停。河南省衛生廳稱,“金箔”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經衛生部批準的新資源食品,對在生產加工月餅時使用“金箔”等非食品原料的行為,要依法查處。
2014年,金箔集團江寧符酒業萬瓶“金箔酒”被依法封存,檢驗結果也表明,該產品質量不符合其標簽標示的執行標準,也不符合相關強制性國家衛生標準。除了金箔酒,該酒店還出售金箔鴨、金箔魚等添加金箔的食品。
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屢次遭禁,而最近忽然征求意見出人意料。衛計委則稱,半年前就已公開征求意見,但沒收到反對意見。
“我們這次公開征求意見,程序上是合規的。”毛群安告訴記者,“之前我們已征求過意見,大家也都沒提反對意見,但專家也覺得這個事情還應該進一步聽取方方面面的意見,所以才進行了這次征求意見。”
2月3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官網上的回應,也證實了這一說法。“2014年8月,有申請人向國家衛生計生委提交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申請。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依程序組織安全性技術評審并上網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不同意見。鑒于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特殊性,為進一步廣泛了解社會和相關部門意見,2015年1月28日,再次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然后根據各方面反映的意見依法作出決定。”
根據此前媒體的報道,一衛生部工作人員稱,金箔入酒在2014年9月曾有過歷時一個月的 “公開征求意見”,但結果是“管理部門組織了專家評審,未收到任何不同意見。而此次之所以會 “再次公開征求意見”,僅僅是因為“金箔入酒聽起來就比較敏感,因此衛生計生部門再次公開征求意見,就是希望多聽聽社會上的不同聲音。”
然而,關于“第一輪公開征求意見”的具體信息,衛生部網站及能夠查詢到的所有公開文件中,并未提及。
金箔入酒是營銷噱頭?衛計委:有意見都可以提
事實上,對于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加入白酒的質疑,長久以來從未停止。金箔的出現讓眾多食品得以身價大漲,同時被更多人質疑稱,這是“主張鋪張浪費”、“用噱頭圈錢”。
根據此前媒體的報道,同一品牌添加了金箔的酒價格達到300多元,而不添加的則僅需幾十元錢。“黃金酒”的價格一下翻了許多倍,但其添加成本卻非常有限。按照衛計委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每500克白酒添加金箔量最多0.01克,目前99.99%黃金原料價格也就200多元/克,一瓶白酒新增黃金原料成本2元多。
近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回應金箔入酒時表示,金箔作為添加劑加入食品當中,不會吸收代謝,因此對健康不會造成影響,既無危害也沒有益處。在國際上,金箔作為著色劑類食品添加劑使用,更多的是考慮感官需求。
毛群安則稱,“這些問題我們都知道,也都能理解。這就是現在征求意見,所以媒體和公眾有什么意見都可以提,專家討論的時候就看這些是否能作為一個要素,最終能不能獲準,我們也不知道。”
歐盟2013年最新標準顯示,金屬金可用于一些糖果、巧克力的涂層,也可用于一些酒類,主要用途是作為色素。日本的規定更詳細。
日本厚生勞動省于1998年9月18日修訂的 《食品衛生法實施細則》顯示,金箔用作食品添加劑不僅擁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規則,具體而言需要經過包括除菌在內的一系列流程進行處理,其中對于菌落、金屬純度的兩大標準則有詳細的規定。
國內使用或推廣金箔食品的企業,在宣傳中引述最多的“證據”,一是“1983年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法典委員會正式將黃金列入食品添加劑范疇;二是中國國家衛生部發布的作為食品新資源使用的物質,共分為九類,其中第八類礦物質與微量元素明確載有 “金箔”。然而,經查證,這兩項皆不能作為金箔可以安全食用的證據。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