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2-10 13:49:41
2月10日上午,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黃洪作客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解讀國務院辦公廳近期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黃洪在談及完善健康保險有關稅收政策時表示,目前,財政部、國稅總局、保監會正在抓緊研究,爭取商業健康保險稅收政策這項利國利民的政策盡快出臺。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2月10日上午,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黃洪作客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解讀國務院辦公廳近期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黃洪在談及完善健康保險有關稅收政策時表示,目前,財政部、國稅總局、保監會正在抓緊研究,爭取商業健康保險稅收政策這項利國利民的政策盡快出臺。
黃洪在此次訪談中透露,2014年,我國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達到1587億元,同比增長41%,目前,全國有100余家保險公司開展商業健康保險業務,產品有2300多個。這個產品涵蓋醫療保險、疾病保險、護理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
在談及大病保險2年多來的發展情況時,黃洪認為,大病保險在運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大病保險定位問題。目前絕大多數大病保險項目都是對患者的大額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這種以大額醫療費用為保障范圍的普惠型的制度設計存在推高醫療費用的負面激勵的現象,影響了政策效果,建議調整為以重大疾病為保障范圍開展大病保險,同時加強與基本醫保、商業保險和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
100多家保險公司有2300多個健康險產品
黃洪認為,從商業健康保險30多年的發展來看,主要體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業務規模較快增長。本世紀以來,商業健康保險的年均增長速度達到25%,不僅高于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也高于整個保險業的增長速度。2014年,我國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達到1587億元,同比增長41%,這是一個非常快的增長速度。二是健康保險供給不斷增加。目前,全國有1 00余家保險公司開展商業健康保險業務,產品有2300多個。這個產品涵蓋醫療保險、疾病保險、護理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同時,保險業積極開發高端醫療產品,目前國內高端醫療保費在20億元左右,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高收入人群的醫療保障需求。
在此次訪談中,黃洪舉例稱,以農民參保為例,現在農民參加新農合以后,如果他生病住院了,發生了醫療費用,基本醫保這塊可以報銷50%,大病保險大概能夠報銷10到15個百分點,基本上是12個百分點,50%加上12%,這樣加起來是62%左右。他認為,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仍然比較高。他認為,這主要是缺乏商業醫療保障,如果通過一定的政策措施來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就能夠實現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有機銜接的醫療保障體系,可以有效增加醫療保障供給,降低老百姓看病個人承擔費用比例,切實減輕人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談大病保險:
建議調整為以重大疾病為保障范圍開展大病保險
在2012年8月,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正式啟動。而該《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全面推進并規范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對于大病保險實施2年多來的情況,黃洪表示大病保險試點有喜有憂。喜的方面:一是進度較快。全國絕大多數省區市都已出臺了大病保險實施方案。截至2014年底,16家保險公司在全國27個省(區、市)的2千多個縣開展大病保險,覆蓋人口7億人,占應覆蓋人數的近70%。二是運行較穩,大病保險呈現出穩中有進的局面。三是效果較好。罹患大病的參保群眾,通過大病保險,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了10-15個百分點,“因大病致貧”、“因大病返貧”現象得到了有效緩解。
他也認為,大病保險在運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黃洪表示,一是大病保險定位問題。目前絕大多數大病保險項目都是對患者的大額醫療費用進行二次報銷,這種以大額醫療費用為保障范圍的普惠型的制度設計存在推高醫療費用的負面激勵的現象,影響了政策效果,建議調整為以重大疾病為保障范圍開展大病保險,同時加強與基本醫保、商業保險和醫療救助等制度的銜接。二是大病保險統籌層次偏低。只有少數地方實現了省級統籌,部分地方還存在縣級統籌情況,統籌層次不高可能會影響大病保險保障待遇的平等性和資金籌集持續性,影響了大病保險功能的發揮和穩健開展。三是保險公司對醫療行為的介入不夠。保險公司介入醫療行為和允許保險公司與醫保機構、醫療機構信息對接是促進醫療行為規范、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的關鍵。但受制于多方認識不統一等原因,保險公司對醫療行為的介入程度還很不夠。四是承辦公司大病保險服務能力有待提升。
對于大病保險下一步的工作,黃洪表示,保監會將按國務院要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高度重視和認真解決大病保險開展中面臨的問題和困難,加快推進大病保險制度全覆蓋。同時,加強市場監管,切實維護參保群眾合法權益,保持大病保險持續穩健開展。
正抓緊研究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稅收優惠政策
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能否享受稅收優惠?據介紹,《若干意見》提出,要借鑒國外經驗并結合我國國情,完善健康保險有關稅收政策。
對此黃洪表示,從國際經驗看,稅收優惠是鼓勵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最有效的政策杠桿之一。美國、德國、澳大利亞、新加坡等主要發達國家對企業和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均有財稅優惠政策。美國對企業為員工、公民個人和自由職業者為自己購買健康保險免稅。新加坡政府規定,雇主和雇員向公積金賬戶的繳費和利息均不必納稅,并且在所有者去世后,賬戶余額以遺產的方式給繼承人,不繳納遺產稅。同時,新加坡政府還規定雇主向雇員提供的補充醫療保險可以享受每年最高2%工資總額的稅收減免。澳大利亞實行“商業健康保險激勵計劃”和“終身商業健康保險計劃”,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客戶給予保費補貼和稅收優惠,同時對不按規定購買商業健康保險的人加征附加保費。這些稅優政策對于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完善醫療保障體系有重要作用。如美國,1952年,美國只有63%的員工享受健康保險保障,1954年,《稅收法》明確了團體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到了1957年,擁有健康保險保障的美國員工比例提高到了76%。又如澳大利亞,1999年,澳大利亞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人群不足600萬人,而到2013年9月底,澳大利亞共有1,093萬人參加了商業健康保險,占總人口的47%。可見稅優政策對商業健康保險的撬動作用是很明顯的。
黃洪表示,目前,我國僅對企業購買補充養老和補充醫療保險在工資總額5%以內稅前列支,對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的稅收優惠尚為空白,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急需財稅政策的支持。2013年9月、2014年8月、11月印發的《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若干意見》都明確提出要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的財稅支持政策。目前,財政部、國稅總局、保監會正在抓緊研究,爭取商業健康保險稅收政策這項利國利民的政策盡快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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