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3-29 13:30:32
公司在 2012 年年報中未按規定披露相關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導致公司 2012 年度利潤總額虛增;同時,2012年通過關聯方配合控股子公司實施無商業實質的購銷交易,虛增年度營業收入。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劉燦邦
每經記者 劉燦邦 發自北京
“退市”這個詞對青鳥華光(600076,SH)來說一定不陌生。《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該公司1997年上市以來的資料發現,公司自2006年4月25日首次*ST以來,截至2013年3月6日的近7年時間里,游走于“ST華光”或者“*ST華光”的狀態。7年三度險些退市,又三次化險為夷。
不過這一次,青鳥華光似乎真的“攤上事兒了”。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3月27日表示,目前有31家公司處于立案調查階段,一旦被認定為欺詐發行和重大信披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目前,博元投資“以身試法”, 因重大違法被移送公安機關后,上海證券交易所將按照規定啟動退市相關程序。
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
青鳥華光被立案調查始于2013年3月20日,公司接到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 因公司涉嫌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當年 8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濰坊北大青鳥華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 當時發現的問題主要為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公司2008 年至 2012 年年度報告披露的公司控股股東為北京東方國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科技),實際控制人系朱小潔、徐林盛、孫維東三名自然人。經查,以上三名自然人均為北京北大青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大青鳥)員工,徐林盛系北大青鳥法定代表人。同時,公司 9 名董事中,董事長周燕軍、副董事長侯琦、董事劉永進、董事于明 4 人均在北大青鳥擔任職務。此外,公司高管人員談話情況顯示,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等重大事項由北大青鳥決策,而東方科技不參與管理,公司部分日常經營開支也由北大青鳥審批并提供,即公司實際控制人一直系北大青鳥。
證監局提出的整改要求為,青鳥光華應詳細說明未予真實披露實際控制人的原因,就朱小潔、徐林盛和孫維東三人的任職情況及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歷史沿革、股權關系等實際情況進行公開說明,真實披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一個月后,青鳥華光發布更正公告,表示公司對實際控制人及一致行動人法律概念理解上的偏差,導致公司自 2008 年以來,對外披露的第一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均為東方科技,而將北大青鳥作為東方科技的一致行動人。同時,已經根據整改要求將公司實際控制人更正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北京北大青鳥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第一大股東為北京東方國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資產重組蒙陰影
然而,事情并未到此為止。公司今年1月6日,青鳥華光公告稱,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證券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青鳥華光信息披露違法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中國證監會依法擬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及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青鳥華光違法操作帶來的主要后果包括,公司在 2012 年年報中未按規定披露相關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導致公司 2012 年度利潤總額虛增;同時,2012年通過關聯方配合控股子公司實施無商業實質的購銷交易,虛增年度營業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由于2012年實現盈利,成功“脫帽”,避免了退市。
證監會對于已經查明的事實態度也頗為嚴厲,“青鳥華光 2007 年至 2012 年期間各年度報告中未按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關系,2012年年報隱瞞關聯關系、關聯交易,虛增利潤、虛構營業收入的事實至為明顯,情節惡劣,應當從重處罰。”
對于與青鳥華光而言,目前的狀況無異于“多事之秋”,一方面證監會已對此前違法案件調查完畢;另一方面公司今年1月份因重大資產重組停牌,近3個月時間過去,公司仍處于停牌階段。
青鳥華光今年1月20日披露,為推進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后續發展,大股東與意向重組方簽署資產重組框架協議。本次重組的交易標的股東主要系“郭志先及其家庭成員”,標的資產主要涉及“木質復合材料及林業”;交易方式為“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
據此,有媒體認為,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郭志先及其家族有望成為青鳥華光新任大股東,青鳥華光或借此“變身”林業上市公司,而青鳥華光目前主營業務為電子信息業務,主要產品為網絡及通信產品。
“雖然發布了重組的公告,但還有證監會的退市風險警示,重組能不能通過,還是個大問號。”一位投資者在股吧中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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