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5-04-23 10:03:00
繼奧迪、克萊斯勒后,又一家車企因違反我國《反壟斷法》受到處罰。記者23日了解到,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要求,江蘇省物價局對奔馳汽車壟斷案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奔馳公司罰款3.5億元,對部分經銷商罰款786.9萬元。
新華社北京4月23日新媒體專電(記者 楊毅沉)繼奧迪、克萊斯勒后,又一家車企因違反我國《反壟斷法》受到處罰。記者23日了解到,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要求,江蘇省物價局對奔馳汽車壟斷案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奔馳公司罰款3.5億元,對部分經銷商罰款786.9萬元。
去年以來,奔馳公司下調部分配件價格,但這仍然難以讓其逃避違反《反壟斷法》的制裁。江蘇省物價局對梅賽德斯-奔馳及其江蘇省內授權經銷商開展反壟斷調查發現,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馳公司通過電話、口頭通知或者召開經銷商會議的形式,限制江蘇省不同區域內E級、S級整車的最低轉售價格。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的調查,奔馳公司在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過程中,起到了主導和推動作用。對此,江蘇省物價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規定,對奔馳公司處以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7%的罰款,計3.5億元。對在奔馳公司組織下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經銷商,處以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1%的罰款,其中對主動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經銷商,依法免除或者從輕處罰。
對南京、無錫、蘇州三地的奔馳經銷商共計罰款78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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