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5-06-08 23:57:21
日前,中國銀監會一口氣出臺了20條監管細則,這能否督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減少欺詐類案件發生?
近期,全國發生多起存款糾紛事件,令銀行內控制度執行不力、員工管理不到位等問題暴露在公眾面前,也引起監管部門關注。日前,中國銀監會一口氣出臺了20條監管細則,這能否督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減少欺詐類案件發生?
據銀監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14年到今年3月,經公安機關認定的銀行無責的大案要案共12起,涉案金額約20億元;而銀行和客戶均有一定責任的大案要案共19起,涉案金額約11億元。
其實,監管部門曾多次發文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內控,如《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業務和員工行為管理的通知》等,對防范外部欺詐和內部舞弊案件有著全面、系統的規定。
“此次提出的20條具體要求,是對此前文件的細化、‘打補丁’,強調將原有要求落實到位。”中國銀監會消費者保護局局長鄧智毅表示,“初步看出來,銀行全責的案件占少數,且糾紛案件多集中于柜面操作。”
2014年初,杭州聯合銀行42名儲戶共計9505萬元存款“不翼而飛”,就是犯罪團伙收買了銀行工作人員,儲戶在柜臺輸入密碼時被誤導,資金被存入后立即轉到其他賬戶。
據此,此次銀監會發布的《關于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 有效防范柜面業務操作風險的通知》特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柜面業務流程控制。《通知》要求,客戶申請辦理柜面業務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采取憑證簽字、語音自助提示、屏幕自助顯示等方式告知客戶其辦理的業務性質、金額并得到客戶確認,確保根據客戶真實意愿辦理業務。
在梳理存款糾紛案件的時候,經常遇見銀行和客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很難還原事情原貌。對此,銀監會此次明確要求,各家銀行在營業網點現金區全面實施同步的錄音錄像,記錄業務辦理的全過程,加強監控員工操作行為。
此前有些存款糾紛案件發生后,涉案銀行有的稱是“臨時工所為”,有的回應稱“員工個人行為”,曾引發社會熱議。
對此,鄧智毅表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既要管好自己的人,不能一出現問題就把人開除了,想撇清關系;又要看好自己的門,不能讓那些有問題的資金掮客在銀行大堂內肆意游蕩,找尋機會。”
此次《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完善營業場所管理制度,落實網點負責人對營業場所、營業秩序的管理職責;嚴防不法分子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在銀行營業場所從事非法或違規活動,并在醒目位置予以明確公告。
隨著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越來越大,金融鏈條不斷延長,產品結構日趨復雜,銀行的內控管理正在面臨新的挑戰。
為此《通知》特別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關注互聯網環境下新興業務應用、交易系統存在的客戶信息泄露隱患,確保對可能產生信息泄露的環節有足夠的監測和管控能力;對信用卡持卡人信息、網上銀行業務客戶信息等,應提高風險防范級別,加強風險管控措施。
“銀監會正督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排查風險,梳理業務流程,深查嚴糾管理漏洞,確保不被同一塊石頭絆倒。”鄧智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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