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5-06-21 16:16:06
者從山西省財政廳了解到,山西省近日出臺《耕地開發周轉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由省級財政出資建立總規模為30億元的政策性基金,確保每年新增開發耕地15萬畝。
山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基金是為完成前款規定耕地開發任務,由省級財政出資建立的政策性基金。按照規定,申報基金項目應當符合三個條件:項目規模凈增耕地面積原則上不小于1000畝,凈增耕地面積的比例不低于40%;片區相對集中連片,縣域內多片區的可以捆綁立項;項目所在區位應當具有實施專項資金項目所必需的道路等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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