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5-07-08 13:34:46
城鎮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5萬元,農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2萬元,每戶可參考房屋市場價值,根據需要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保險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100萬元以上部分由保險公司提供商業保險補充。
業內期待已久的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即將破冰。上證報記者昨日從相關渠道獨家獲悉,這一被列入保險新“國十條”的重要制度,將先以“城鄉居民住宅地震保險”這個單一災種保險計劃作為突破口先行先試,相關制度實施方案初稿已經起草完畢,目前正在業內征求意見。
多家保險公司內部人士向記者證實,《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初稿)》征求意見稿已于本周下發。“城鄉居民地震巨災保險制度運行初期,將以一款適用于全國的城鄉居民住宅地震保險示范條款為主,可單獨作為主險或作為普通家財險的附加險。以城鄉居民住宅建筑物本身及室內附屬設施為保障對象,以破壞性地震振動及其引起的次生災害為主要保險責任。”
從初稿內容來看,運行初期,城鎮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5萬元,農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2萬元,每戶可參考房屋市場價值,根據需要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保險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100萬元以上部分由保險公司提供商業保險補充。
對于消費者所關心的費率和理賠問題,運行初期,將按照地區風險高低、建筑結構不同、城鄉差別擬定差異化的保險費率,并適時調整。涉及賠償處理,則參照全國地震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定的國家標準進行分檔理賠。
“據初步測算,年基準費率約在0.01%到0.16%之間。”知情人士舉例稱,比如,以地震風險較低的某市混合結構住宅為例,費率約為0.01%,如果該住宅保險金額為10萬元,每年保費約為10元;以地震風險較高的某市鋼混結構住宅為例,費率約為0.069%,如果該住宅保險金額為10萬元,每年保費約為69元。
業內人士則更關心投保率,這在一定程度上將關系到這一模式的推進成效。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的一組測試數據顯示,綜合國際經驗、行業償付能力溢額、歷史賠案、我國居民收入水平及保險意識等因素,我國開展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預計在方案實施的一至兩年內,城鄉居民住宅地震保險投保率預計不超過5%。考慮到不同地區地震風險差異很大,可能存在投保不均衡的現象。
那么,“在運行初期,若按照全國范圍投保率1%至5%初步測算,城鄉居民住宅地震保險每年的保費規模約為2.4億元到12億元左右。”業內人士分析稱,隨著投保率和保障程度的提高,每年地震巨災保險專項儲備金的累計規模還會繼續擴大。
據知情人士透露,根據目前的工作計劃表,2016年年初,將面向城鄉居民銷售住宅地震保險產品,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正式運營;2016年年中,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和財務規則,允許保險公司按照保費收入一定比例提取資金,實現跨年積累;2016年三季度末,總結評估地震巨災保險制度運行情況,測算次年保費規模,進一步完善地震巨災保險制度的產品、服務和運營等。
2017年初,正式啟動地震巨災專項儲備金積累,委托專門管理機構設立專戶管理;2017年三季度末,根據上一年總體運行情況,驗證保險費率,調整保險條款,同時,研究建立地震巨災保險基金及其管理機構。
據業內人士透露,這是我國巨災保險制度“三步走”中的第一步。第二步則是在2017年底前,完成巨災保險立法工作,推動出臺《地震巨災保險條例》;第三步是在2017年至2020年進入全面實施階段,逐步將巨災保險制度納入國家綜合防災減災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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