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5-07-27 10:00:33
要真正堵上場外配資的旁邊之道,關鍵是打開正門,要讓正規的融資融券產生更大的吸引力,成為信用交易的主流。
(作者:桂浩明,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首席市場分析師、市場研究總監)
從年初證監會叫停券商代銷傘型信托到恒生電子公告停止HOMS系統服務,盡管時間前后不過半年,但對于場外配資業務來說,幾乎就是走過了從野蠻生長到煙消云散的過程。而與之相伴的,則是股市大盤從暴漲到暴跌,以及一批高杠桿操作者從一夜暴富變為血本無歸。
現實很殘酷,但也因為這樣,人們需要對其進行深刻反思,以避免重蹈覆轍。特別是在“國家隊”進場“維穩”以后,場外配資作為股市的一個風險源,其影響力(嚴格來說是破壞性)已經逐漸成為過去式,而所留下的教訓則更應該為各界所記取。
其實,對于中國資本市場來說,場外配資并不是什么新事物,可以說自有股市以來就存在了。典型如早期的券商通過挪用保證金向少數客戶提供借貸資金,供其進行“透資”交易(由于其資金來源及提供資金的方式均不屬于券商的正常業務,因此盡管表面上操作是在場內進行的,但是其本質還是屬于場外配資)。后來實行了第三方監管,保證金不能挪用了,就出現外部機構,借款人與券商合作開展的“三方監管”模式,即外部機構提供資金,通過券商借貸給投資人,并且由券商提供帶有保底保息內容的監管服務。事實上,現在形形色色的場外配資,其基本格局都是發端于此,只是做得更加精細了,并且增加了后臺的信息化處理。應該說,場外配資從來就為管理層所不容,第一版的《證券法》就是明確禁止任何形式的信用交易。因此,歷史上也進行過無數次清理違規資金入市的活動,而每次股市的下跌,又幾乎都與此類活動有關。而經常為人們所提及的股市“年終效應”,即臨近過年所出現的拋盤增加,走勢偏弱局面,實際上就是與場外配資此時需要歸位以應付期末審計有關。
場外配資之所以屢禁不絕,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因為股市波動大,存在短時間內獲取暴利的可能性,這樣也就驅使一部分風險偏好型的投資者,對于融資炒股有著強烈的需求。經濟理論告訴人們,只要有需求,就一定會形成供應。當然,處于地下狀態的場外配資,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其規模還是比較有限的。因此在那時,打擊場外配資,會終結一輪上漲行情,但沒有帶來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應該說,管理層也是意識到人們對于融資交易的需求具有某種合理性,不能一概禁止,而在股市中發揮資金杠桿的作用,也是國際上提高金融效率的通常做法。因此后來就推動了對《證券法》相關內容的修改,廢除了股票交易必須“銀貨兩訖”的規定,并且在不久以后搞起了正規的融資融券業務。很多人可能會提這樣的問題:既然有了依法合規的融資融券,那么為什么場外配資依然得以生存并且爆發性發展呢?原因在于融資融券的限制性規定比較多,而且數量上也往往不能充分滿足客戶的需要,因此雖然其發展很快,但還是留下了供場外配資運行的空間。這里的問題在于,如果說管理層對于融資融券的情況基本能夠掌控,并且有能力在必要的情況下進行調控,那么對于場外配資則基本是鞭長莫及的。可怕的還在于,盡管微觀上場外配資也有相應的風險控制手段,但是因為各自為政,在宏觀上是無法協調的,股市上漲越多其強度也就越大,完全失去了信用交易作為逆周期調控手段的功能,相反變成了正反饋的放大器。因此一旦遇到管理層以強硬手段予以取締時,立即就出現“踩踏”現象。如果場外配資達到一定規模的話,那么此時就不只是令上漲行情掉頭,而是可能引發股市雪崩,誘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出現。
顯然,缺乏規范,并且游離于統一監管之外的場外配資是需要打擊的,不這樣做,市場的穩定發展就沒有保證。但是反過來,不能因此而否定信用交易。進一步說,對場外配資的一些特點也應該研究,其中一些高效的管理手段也可以為融資融券所借鑒。此外,適當擴大融資融券的規模,降低乃至取消一些并沒有實質意義的限制性規定,為客戶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在這方面也有很多文章可做。總之,要真正堵上場外配資的旁邊之道,關鍵是打開正門,要讓正規的融資融券產生更大的吸引力,成為信用交易的主流。做到了這一點,一方面金融風險可控;另一方面股市中資金杠桿的正面作用能夠得到正常的發揮,金融效率也將因此而提高,這對于投資者,以及整個資本市場來說,都是萬幸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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