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8-23 20:07:23
政府和市場參與各方(包括法律部門),都應該考慮好政府執政方針和運用法律智慧,去平衡并選擇最佳方案,以解決業主房屋受損問題。
每經編輯 王杰
每經記者 王杰
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波及多個住宅小區,這對無論是業主還是開發商,都帶來了重大影響。
在萬科中期業績會上,萬科總裁郁亮表示,“萬科在天津爆炸地點附近的三個項目共涉及4990戶居民,之前一直都是在政府統一安排下積極妥善安置中。”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從海港城、金域藍灣多個小區業主代表處了解到,濱海新區信訪辦組織業主會談,并對受損房屋及室內財產賠償達成初步意向:擬對受損房屋以市場化方式回購。
為核實此信息,8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加入“濱海住宅善后處理”QQ群。一位業主在群里分享了名為《8.22,政府再次確認海港城回購!三天后出公告!!(附會議紀要)》的文章。
記者發現,就在23日,上述這篇由“海港城互助會”微信公號發出的文章,頁面點開后顯示“此內容因違規無法查看”。由于時為周末,記者暫不能從政府相關部門求證到關于此文的權威性與真實性。
業主群里的會議紀要
這篇標題為《8.22,政府再次確認海港城回購!三天后出公告!!(附會議紀要)》的文章提到,8月20日9點20分,政府臨時通知海港城業主代表開會,會上政府明確回購,同時提出要求業主填寫統計表,以便于統計回購和修繕的比例……并明確8.22上午10點將再次與業主代表開會。
8月21日,各樓棟的表格填寫工作進展快速,連受傷住院的業主都填寫了派人送來,外地業主快遞傳送。因為大家都想親手把表格送交政府,這樣轉天人可能會非常多,所以各樓長又開始組織大家,避免轉天現場混亂,給政府帶來不必要的困擾。于是制作標牌的、統一服裝的、簽到收表的,各自分工,有條不紊。
上海杜躍平律師事務所杜躍平主任律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具體方案以當時區府公布的為準。公開信息已有這些基本內容。政府能允主動接受回購是好事,有利于減少矛盾和訴累。如果區政府及相關的選址、立項、規劃、建設、驗收、安監等部門若有失責之處,可能會給業主財產權帶來損害,如果業主提起訴訟,這個過程曠日持久,而且也是建國以來的新類型案件,“局限地說,目前政府、其他市場各方應遵循最高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或僅僅是特例
值得注意是,上述文章還附了一份轉述會議紀要。
這份《8.22政府與海港城業主代表回購專題會議紀要》中提到,區政府同意回購是不會改變的,會按市場規律“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回購。現在由政府組織按現行法律法規直接回購有問題,所以政府會和開發商去談,按條文回購。政府做開發商的工作需要一定的時間,回購過程很復雜,細節都要考慮,現在已有幾個專門的工作小組負責統計調查,25號在天津電視臺、濱海時報公布回購問題。
并且,回購與修繕選其一,賠償是政府必須做的。財產賠償有專門小組負責,每戶情況不同,裝修不同等,財產賠償文件出臺要涵蓋整個濱海新區受損小區。為了不讓業主財產受損失,出臺文件必須做細致。
對于戶口問題及入學問題,政府相關人員回復稱,會與相關部門溝通,現在己經沒有藍印戶口,所以保住藍印戶口需要時間。入學肯定在環境治理達標的情況下開學,政府已做了完善安排。
關于天津市官方對于此事的處理方法,本報暫未求證到。
杜躍平說,目前,政府及各部門與業主、開發商以及第三方機構,面臨的是民法通則、合同法、侵權法等法、法規、規章及國標,在當前遭遇問題時的適用與執行問題。因為業主房屋所有權受到侵害,其所購房屋的選址、規劃許可和生命權等方面存在未得到知情權,以及應有的尊重和法規保護,有不當、不適、不法之爭議。“目前,政府和市場參與各方(包括法律部門),都應該考慮好政府執政方針和運用法律智慧,去平衡并選擇最佳方案,以解決業主房屋受損問題。”
此次爆炸事故中對受損住宅的處理結果,對今后有何啟示?
“這次是特例,其他不會這樣。”易居(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執行總裁丁祖昱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次估計就這樣操作(指回購)了,濱海新區有一定財力,不過賠償速度或不會太快。政府與開發商溝通需要一個過程,估計后面還會有反復。
杜躍平認為,這雖然是個案,但屬典型案件。政府及各部門、社會中介、第三方檢測機構、市場參與方和其他主體,都應從憲法、民法通則與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出發,從本事件開始,杜絕類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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