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09-28 21:44:49
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已有近3萬例冷凍細胞逾期無人認領,醫院為保存該部分胚胎墊付了150元每人每月的高額費用。“這個價格是物價局規定的,不是醫院。”該工作人員表示。
每經記者 黃宗彥
曾被喻為“生命奇跡”的試管胚胎技術,不知從何時開始成為了醫院的一種負擔。
昨日,《京華時報》刊發了一則關于10年前的冷凍胚胎若在1個月內仍無人認領,就將被集中處理的消息,引發社會熱議。
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已有近3萬例冷凍細胞逾期無人認領,醫院為保存該部分胚胎墊付了150元每人每月的高額費用。“這個價格是物價局規定的,不是醫院。”該工作人員表示。
由于觸及生命這一相對禁忌的話題,逾期的冷凍胚胎去留問題已然上升到了倫理層面。
北京鼎臣醫藥管理咨詢中心負責人史立臣認為,在相關法律法規缺失的情況下,醫院自行銷毀冷凍胚胎的做法有失妥當。“醫院應該先上報給衛計委,再根據衛計委提供處理意見具體執行。”
冷凍胚胎逾期無人認領
據《京華時報》昨日報道,在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中心,保存有數萬枚胚胎,其中不乏有1000多例胚胎保存長達10年之久且無人問津。據了解,該院曾嘗試與這些長期存放的胚胎所屬父母取得聯系,但70%都是“失聯”。
這么多多余的胚胎源自何處?
據了解,為確保受孕的幾率大,一般女性在經過促排卵后會產生多個卵子,進而進一步結合成胚胎,專家會挑質量好的胚胎植入母親體內,其余的作為“備選”,以防沒有受孕需進行二次手術,但若成功受孕,剩下的胚胎可銷毀也可保存。
由于冷凍胚胎的保存條件嚴苛,需要使用專門的存貯設備以及冷卻試劑液氮,零下196度才能使胚胎保持活性。因此該院需每月自行墊付高額的保存費用以維持試管中的生命存活。
實際上,衛生部于2003年頒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其中規定:冷凍胚胎之前,生殖中心和患者夫婦必須簽署《知情同意書》,自冷凍之日起,冷凍保存期為一年,冷凍費每月180元,一年后不想繼續冷凍的,簽字后當面銷毀,繼續保存要續交費用,逾期6個月不續費視為自動放棄胚胎。
不過,由于胚胎在定義上到底是“人”還是“物”,長期以來一直飽受爭議。雖然根據上述原則,醫院可自行對逾期胚胎進行銷毀,但正是由于胚胎的特殊性,生殖中心多年來基本屬于自行墊付進行保存。
除了前述的江蘇省生殖中心外,青島市婦兒中心生殖醫學中心等其他地區的生殖中心亦存在相同窘境。
業內呼吁立法
史立臣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能存貯胚胎的機構都是有相關資質的醫院,而且胚胎本身沒有什么商業價值,醫院只能自行進行一系列的前中后環節。”此外他進一步表示,“目前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對胚胎存貯的操作細節及后續處理進行規范和約束,只是單方面的醫院生殖中心與患者簽協議。”
江蘇省衛生法學會副會長胡曉翔曾表示,目前國內對冷凍胚胎已經有一個普遍的定性:胚胎總的來講是物,但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正是這所謂的“一定的特殊性”,導致當事醫院在處理上非常糾結。法律應該明確冷凍胚胎的法律屬性、保存與使用限制,將人工生殖的許可、管理及監督納入法治的軌道,而不是只靠醫院與患者的一紙“協議”約束雙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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