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09-28 21:46:04
一位與會的業內人士在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透露,現在初步考慮以地震為主要災因,以城鄉居民住房作為保險標的。
每經編輯 黃俊玲
來自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保協)的消息稱,9月24日,中保協在北京組織召開了《地震巨災保險條例(征求意見)》座談會,來自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金融司、國家發改委財金司、保監會法規部和財產保險監管部的嘉賓,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中央財經大學等的專家學者,以及業內具有代表性的18家公司代表,共40人參加了本次會議。
昨日(9月28日),一位與會的業內人士在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透露,中國面臨的自然災害非常復雜也非常多,巨災保險制度不僅要考慮保險行業的現狀,還需要考慮民眾的需求……現在初步考慮以地震為主要災因,以城鄉居民住房作為保險標的。
已在云南大理試點
今年8月20日,全國首個地震保險專項試點在云南省大理州啟動。由大理州人民政府與人保財險、平安財險等6家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和農房地震保險試點協議,然后誠泰財險、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大地財險、中華聯合財險5家公司簽訂試點共保協議。
據記者了解,此次在云南的農房地震保險試點以政府災害救助為體系基礎,以政策性保險為基本保障,以商業保險為有益補充,構建了三位一體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
資料顯示,試點方案從風險最高,損失最大的農房地震災害著手,既保障財產損失又保障人員傷害,在三年的試點期限內,為大理州所轄12縣(市)82.43萬戶農村房屋及356.92萬大理州居民提供風險保障,試點期間由省、州、縣三級政府財政全額承擔保費。據測算,通過保險機制可使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倍數最高達到了15.6倍,能夠有效轉移和平滑區域巨災風險損失。農房保險賠償平均可達到地震民房恢復重建政府補助總金額的34.07%,切實提高了災區居民重建能力。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除大理州外,深圳、寧波等地此前也相繼開展了巨災保險試點。此外,四川、廣東、河北、重慶等地的巨災保險試點工作也在積極推進。
值得一提的是,來自中保協的消息稱,在9月24日的座談會上,與會代表圍繞“地震巨災基金”、“地震巨災保險承保分保模式”和“賠付比例回調機制”等重點問題,從理論和實務角度展開討論,提出了很多建設性意見,為條例制定提供了重要借鑒意義。
保監會:盡早上報草案
上述與會的業內人士昨日在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透露,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了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而保險業新“國十條”則明確了巨災保險的方向,下一步將是保監會會同相關政府部門拿出具體細則。
該人士表示,中國面臨的自然災害非常復雜、也非常多,包括臺風、洪水、地震等都很頻繁,整個巨災保險制度既要考慮保險行業的現狀,還需要考慮民眾的需求,建立綜合性的巨災保險制度是未來的宏觀愿景和方向。但是,作為巨災保險制度建設的起步階段,災因一定要選擇好,保障對象也要選擇好。現在初步考慮以地震作為主要災因,以城鄉居民住房作為保險標的。這樣做主要是考慮到現在老百姓主要的財產還是住房,在大城市一般情況下是幾代人買一套房。
一般而言,國際上應對巨災,基本上都是“政府+市場”雙管齊下進行風險分層,投保人、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政府這幾方都承擔一些風險。整個制度的核心是要在無災時把一些資金儲備起來,有災時則把資金集中起來抗災減災。
據記者了解,普通的家財險對洪水、暴雨等自然災害都是可以保的,但是地震一般不保,因為損失比較大,通過商業保險機制難以覆蓋其風險。這也是目前巨災保險選擇地震災害作為突破口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保監會法規部副主任叢林在此次座談會上表示,制定《地震巨災保險條例》是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國十條”關于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具體要求落地的關鍵步驟,希望通過本次座談會廣泛聽取業內外意見,凝聚各方共識,不斷完善條例征求意見稿內容,盡早將條例草案上報國務院法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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