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11-16 22:56:29
11月16日上午,萬達集團微信公眾號推送了一條名為《今天,萬達正式起訴“頂尖企業家思維”微信公眾號,索賠1000萬元!》的微信,文章表示,因冒用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名義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不實信息,萬達集團向北京市法院正式提起訴訟,起訴“頂尖企業家思維”微信公眾號,索賠1000萬元,并要求其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時,萬達集團已向國家網信辦舉報“頂尖企業家思維”公眾號的侵權行為。
每經記者 王杰
在互聯網上,每一個微信公眾賬號,都像一個小小的媒體。自媒體讓人人都有了麥克風,但這次有一家公眾號卻因發布不實消息攤上事兒了。
11月16日上午,萬達集團微信公眾號推送了一條名為《今天,萬達正式起訴“頂尖企業家思維”微信公眾號,索賠1000萬元!》的微信,文章表示,因冒用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名義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不實信息,萬達集團向北京市法院正式提起訴訟,起訴“頂尖企業家思維”微信公眾號,索賠1000萬元,并要求其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同時,萬達集團已向國家網信辦舉報“頂尖企業家思維”公眾號的侵權行為。
公眾號稱文章系抄襲
11月12日,微信公眾號“頂尖企業家思維”冒用王健林名義發布題為“王健林:淘寶不死,中國不富,活了電商,死了實體,日本孫正義坐收漁翁之利”的文章,并在微信朋友圈推廣傳播,該文閱讀量較大,造成極壞社會影響。
11月14日萬達集團官網發表聲明:王健林從未發表過與此相關的任何言論,該文冒用王健林先生名義,嚴重誤導讀者,侵害王健林先生的名譽權,萬達集團將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萬達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頂尖企業家思維”微信公眾號的行為十分惡劣,提起訴訟不僅是為了維護企業自身正當權益,以正視聽。同時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警示那些沒有底線的網絡媒體,凈化網絡風氣。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得知,“頂尖企業家思維”微信公眾號的賬號主體為“北京韓商互聯貿易有限公司”。根據其客服電話,記者聯系到該公眾賬號的相關人士。該人士表示已知悉此事,并表示“沒什么回應,我也不清楚”。
“我也是從其他地方抄襲過來的,所以他(萬達)發這個公告。我也是等待消息,不知道怎么處理這個事情。只不過我的傳播量大一點,所以就給我發通告了。”上述人士表示。
11月16日,“頂尖企業家思維”公眾號發出《真誠的向王健林董事長致歉》的文章。文中稱:本人剛入社會不久,面臨各種就業壓力,茫然不知所措,偶然機會接觸了微信公眾平臺,我似乎看到了人生希望。就這樣,我用了別人公司的營業執照注冊了一個微信公眾號。有一天,我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王健林:淘寶不死,中國不富,活了電商,死了實體》的文章,其實這篇文章我之前就看見過,好像標題是《郎咸平:淘寶不死中國不富…》,我當時讀到的時候就很興奮,因為王總是我的偶像,我信以為這是我的偶像“王健林”某次發表的演講話題,我還依稀記得王總和馬總的一億賭約,所以毫無猶豫就復制了這篇文章,支持偶像。卻不知道事情最后竟然這么嚴重,希望得到王總原諒。
北京市中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佳紅表示,侵害名譽權可能造成兩種損害:一是財產損害,在侵害名譽權的情況下,也會使受害人遭受財產的損害。此種情形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二是精神損害,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標準如下:(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關于賠償1000萬元,王佳紅表示,沒法界定具體的數額,只能大概依據某種標準來認定。微信賬號的運營主體是企業還是個人,本質上沒有區別。
多個微信公眾賬號被起訴
其實,微信公眾賬號被起訴,已非首例。記者搜羅近來見諸報端的相關案例,還真是不少。
前不久,電影《夏洛特煩惱》在熱映時便遭致微信公眾號“影畫志”發文痛批,稱該片全片抄襲美國影片《佩姬蘇要出嫁》。因認為影片并未抄襲,這一批評令其名譽受損,電影出品方北京開心麻花影業有限公司、新麗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編劇彭安宇(筆名“彭大魔”)、閆非共4原告將微信公眾號“影畫志”的開設者楊文訴至朝陽法院,要求楊文刪除涉案文章、公開致歉,并賠償其各項損失221萬余元。據了解,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肯德基所售雞腿、雞翅產品,來自長著6個翅膀、8條腿的怪雞?肯德基正式向“6翅8腿怪雞”等網絡謠言開火,一紙訴狀將10個涉嫌造謠的微信公眾號告上法庭。據悉,這次狀告的10個微信帳號分別屬于深圳市贏陳安之成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山西微路況科技有限公司和太原零點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法院已立案。
中國傳媒大學媒介評議與輿論引導研究中心主任唐遠清表示,微信里面虛假信息較多,如果能通過特定的案例給予警示,也有預防作用。起訴金額的多少,也是原告方的自由選擇。不一定起訴多高就賠償多高,但是能吸引更多人關注。網信辦成立之后,之前也定了微信的幾條基本底線。微信空間的凈化,一是需要事主本身來提起訴訟外,網信辦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也可以做一些主動的工作。凈化網絡空間,需要多方面努力,被侵權的主體,要有主動維權意識,主流傳統媒體也可參與辟謠。
關于微信監管,騰訊集團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可以參考《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則》。上述規則中提到,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從事違法或違反《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協議》及相關規則的內容和行為;賬號名稱應當與功能介紹的內容相符。濫用原創聲明功能中,如下情形不得對文章進行原創聲明,一經發現將永久收回原創聲明功能使用權限,導致嚴重影響的還將對違規公眾賬號予以一定期限內封號處理。其中包括抄襲的文章,文章主要篇幅為諸如“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時事新聞、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的公共內容;大篇幅引用他人內容或文章主要內容為他人作品,如書摘、文摘、報摘等;營銷性質的內容;整合的內容;對非獨家代理的文章聲明原創等;色情低俗內容、暴力內容、不實信息等內容;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及公序良俗、社會公德,違反《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協議》、《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范》,或干擾微信公眾平臺正常運營和侵犯其他用戶或第三方合法權益內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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