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永久免费/亚洲大片在线观看/91综合网/国产精品长腿丝袜第一页

每日經濟新聞
要聞

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全國政協委員、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加快自動駕駛立法 掃清市場應用阻礙

每日經濟新聞 2016-03-03 11:07:00

在已擔任政協委員多年的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每年的全國兩會提案中,都有與汽車行業緊密結合的一部分。從關注車內空氣污染到連續兩年關注出租車行業體制改革,李書福的提案堅持貼近與消費者切身相關的汽車生活。2016年兩會期間,李書福延續這一特征,呼吁加快自動駕駛立法。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劉旭    

Graywatermark.thumb_head

每經記者 劉旭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和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將分別于2016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開幕。

在已擔任政協委員多年的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每年的全國兩會提案中,都有與汽車行業緊密結合的一部分。從關注車內空氣污染到連續兩年關注出租車行業體制改革,李書福的提案堅持貼近與消費者切身相關的汽車生活。2016年兩會期間,李書福延續這一特征,呼吁加快自動駕駛立法。

同時,身為浙江省商會副會長和吉利大學董事長,李書福每年的提案同樣少不了關注稅費體系以及教育領域。《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除自動駕駛立法的提案,李書福今年另外兩個提案分別為:加強電子商務和平臺經濟依法納稅和穩妥推進民辦教育立法改革。

在汽車行業正面臨“互聯網+”的快速融合以及“工業4.0”帶來的革新機會之時,自動駕駛已不僅是“實驗室技術”,而是開始在全球各地進行路試。無論是谷歌、沃爾沃等自動駕駛技術的先行者,還是北汽、長安等自主品牌企業,在自動駕駛技術上都已取得明顯突破。

面對這一或將迎來快速發展的領域,立法先行顯然必不可少。

為自動駕駛立法刻不容緩

就在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在美國試驗已久的谷歌自動駕駛車首次“闖禍”。2月早些時候,美國發生的一起車輛剮蹭事件中,谷歌的一輛自動駕駛汽車“負有一些責任”。當時,這輛汽車為躲避路邊下水道入口處堆積的沙袋,先停車、再啟動,偏向內側車道,接著撞上了一輛公交客車的側面。

實際上,無論是互聯網企業還是傳統汽車企業,自動駕駛領域路試已相繼展開。根據媒體此前報道,沃爾沃自動駕駛項目計劃于2017年在哥德堡的公路上進行測試,其目標是2020年前消除車禍中的死亡事故。2月底,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和誼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今年北京車展上,北汽將推出旗下首款高智能化產品,并現場演示無人駕駛功能。

在此背景下,中國加速自動駕駛立法已刻不容緩。李書福向記者介紹,目前,沃爾沃、特斯拉、奔馳具有半自動駕駛功能的汽車已上路。隨著相關技術不斷研發、成熟和互聯網技術的高速發展,業界預期在未來10年內,越來越多的半自動駕駛或高度自動駕駛汽車會推向市場。

但是,目前世界各國及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自動駕駛汽車上路試驗,及隨后的大規模推廣還存在著各種障礙。因此,李書福建議,第一,相關部門應該研究分析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識別并著手修改阻礙自動駕駛發展的相關條款。第二,政府要引導汽車廠家或零部件供應商以及大學科研機構重視用戶體驗,開發出來的自動駕駛技術一定要能夠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從而為自動駕駛的推廣奠定良好的用戶基礎。第三,在自動駕駛立法過程中,還要綜合考慮如何制定相關的產業政策,包括技術路線、行業標準、安全規范、交通執法、保險責任等各個層面。

業內有分析認為,在汽車領域,已有眾多企業將自動駕駛的時間節點鎖定在2020年前后。但與此同時,中國在此方面尚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規,或將成為自動駕駛技術在中國運用的一大阻礙。

加快梳理電商交易盲區

除汽車領域,李書福在稅收改革和教育領域的提案也是每年兩會的“亮點”。無論是2014年關于個人所得稅以家庭為單位征收的提案,還是2015年加強信息化技術下經營交易稅收管理的提案,都受到高度關注。

今年,在稅收改革方面,李書福提出了《關于加強電子商務經營交易稅收管理的提案》。

李書福認為,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電子商務已經由最初的網上銷售進入到新的階段。各類新的業務模式如雨后春筍般蓬勃發展,線上線下的互動滲透延伸到了人們日常生活的多個方面,為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資料顯示,2015年上半年,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已達到7.63萬億元,同比增長30.4%。預計到2020年,電子商務零售行業將拉動經濟增長5.48個百分點。

然而,由于電子商務交易普遍具有虛擬性、無紙化、隱匿性等特點,雖然現有法律規定與實體店納稅標準一視同仁,但實際上網絡交易不僅給現行的稅收制度帶來了新的挑戰,也給稅務機關進行稅源管理帶來了難題。因此,及時解決電子商務交易的稅收問題,對創造一個公平、健康的發展環境十分重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李書福建議,相關部門應制定統一的《電子商務法》,對電子交易、支付、商務合同、證據、商務稅收等問題作出規定,為電子商務這一近年來出現的新生事物提供總體指導。同時,應根據交易形式及內容的不同,逐步修訂現有的稅收法律制度,增加有關電子商務征稅的規定,為電子商務稅收管理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據。

此外,在對電子商務經營的稅收管理實踐中應充分考慮其特點,破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降低稅收征管的成本。在法律法規層面,應考慮針對各類電子商務業務模式的特點,對傳統稅收體系進行適當的調整。

例如,在網絡約租車平臺的稅收管理中,對提供專車服務的個人,可以考慮由平臺代收代繳所得稅的方式,加強稅務機關在稅收實踐中的可操作性。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李書福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