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5-10 22:52:00
作為A股史上首只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終止上市的個股,退市博元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即將屆滿。截至5月10日,退市博元已交易29個交易日,5月11日為其在A股的最后一個交易日,交易期滿將被終止上市。對于股民而言,像這種欺瞞股民,因重大信披違法而退市的公司,永遠不要再見才是最好。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王一鳴
在A股歷經26年風雨后,曾經的浙江鳳凰、現在的退市博元(600656,收盤價4.37元),將于今天(5月11日)迎來其在A股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此后將與股民形同陌路。
作為A股史上首只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終止上市的個股,退市博元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即將屆滿。截至5月10日,退市博元已交易29個交易日,5月11日為其在A股的最后一個交易日,交易期滿將被終止上市。對于股民而言,像這種欺瞞股民,因重大信披違法而退市的公司,永遠不要再見才是最好。
令人意外的是,對于這樣一只已明確即將退市的股票,不少投資者仍選擇參與這場“博傻”的游戲。每經投資寶(微信公眾號:mjtzb2)注意到,退市博元在退市整理期29個交易日中,換手率達144.77%。這意味著,這只總股本只有1.9億股、全流通的股票,在過去一個多月成交了約2.75億股。
●兩大游資攜手出逃
整理回顧退市博元退市整理期的龍虎榜,每經投資寶(微信公眾號:mjtzb2)發現,幾乎每個交易日都有新營業部加入這個“擊鼓傳花”的游戲中,其中,買入最多的兩大營業部,均在最近一周開始出逃。
數據顯示,4月1日大舉買入的招商證券北京朝外大街營業部,當日買入2249.93萬元,也是退市博元退市整理期最大的買方游資。據每經投資寶(微信公眾號:mjtzb2)觀察,其在介入后并未快進快出,而是在一段時間內選擇持股。4月12日,該營業部曾出現一筆賣出操作,賣出金額為241.43萬元。
4月22日起,招商證券北京朝外大街營業部開始陸續出貨,4月22日、26日、28日和29日分別賣出98.10萬元、267.48萬元、669.32萬元和94.25萬元;5月3日、4日分別賣出295.11萬元、198.22萬元。
從盈虧情況來看,上述賣出合計金額約為2263.91萬元,在不考慮未上榜情況的買賣金額的前提下,與買入的2249.93萬元相比,僅有13.98萬元的盈利。
另一大買家則是從4月5日開始潛伏的中泰證券淄博臨淄大道營業部,當日其買入1103.07萬元;4月14日、15日還出現加倉行為,分別買入107.84萬元和102.14萬元。
從4月29日開始,該營業部也開始陸續出貨。4月29日、5月3日、5月4日、5月9日分別賣出237.99萬元、208.76萬元、434.06萬元和170.98萬元。5月10日數據顯示,淄博臨淄大道營業部繼續出貨427.92萬元。
“相比之前的長油,因違法退市的退市博元重新上市的條件更為苛刻且難以滿足,短炒的大戶也跑了,最后一個交易日,投資者應保持理性,不應跟風炒作,一旦退市很可能血本無歸。”獨立經濟學家宋清輝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內幕交易遭監管部門責罰
財經專欄作家曹中銘此前曾撰文指出,目前的退市博元已經幾成空殼。博元2015年前三季度無主營收入,凈利潤為-0.19億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4.01億元。要滿足重新上市的財務指標,光靠其自身努力已無可能。那么,退市博元最終可能像那些早年退市的公司一樣,一直混跡于新三板。
“在重新上市基本沒有任何可能性的背景下,那些如今還在‘搶’退市博元股票的投資者,不是刀口上舔血嗎?”曹中銘提醒投資者。
值得注意的是,在退市整理期內,圍繞這只“重大違法退市第一股”曾涉及的內幕交易細節亦被監管層揭開。
在4月29日證監會例行發布會上,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介紹了退市博元的內幕交易案:李某某為許某某收購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朱康軍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李某某聯絡頻繁,控制使用15個證券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合計買入“博元投資”股票約3706萬股,成交金額約3.2億元。
朱康軍何許人也?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朱康軍為凱恩股份原實際控制人之一。
張曉軍指出,朱康軍上述交易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3條、第76條規定,構成內幕交易。
同時,朱康軍實際控制的“齊某某”等4個賬戶于2014年12月19日累計持有“博元投資”約1120萬股,達到“博元投資”已發行股份5%以上,朱康軍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信息,違反了《證券法》第86條的規定。
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截至2015年5月14日,朱康軍將在此期間內累計買入的3706萬股幾乎全部拋售,僅存100股未賣出,合計虧損1.09億元。雖然當事人的虧損達到億元以上,但仍難逃問責。
依據《證券法》第193條、第202條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朱康軍超比例持股未披露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朱康軍內幕交易行為處以頂格罰款60萬元,合計罰款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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